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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喊冤”?

作者:王 勇 · 2012-10-24 来源:凯风网

  看到凯风网2012年10月22日发布的《李洪志在美国认罪(图)》一文,引起了笔者对法轮功违法犯罪问题的关注。在法轮功网站搜索相关情况发现:弟子武德中在越南被判刑、弟子吴瑞荣在马来西亚被处罚、弟子黄才华在新加坡被拘留后,法轮功上上下下闹翻了天,集体为违法犯罪的弟子“喊冤”;李洪志在美国两次受到法律制裁,“大法世界”一片静悄悄,未见一句“鸣冤叫屈”的话语,做出半点“助师正法”的举动。

  其中原因何在?笔者以为,李洪志和弟子们不敢“喊冤”,除了铁的违法犯罪事实无可辩驳外,内心还有着挥之不去的顾虑。

  ——“师父”喊冤,必然导致弟子思想混乱,伤不起!

  李洪志在美国违法犯罪,遭受到美国法院的传唤,对于常人来讲只是普通人的犯罪,对于弟子来讲却是“惊天”的大事!堂堂“师父”竟然在美国受审,这让弟子如何看?首先,质疑“师父”的基本“法理”。“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基本“法理”一旦受到冲击,容易引起弟子思想混乱。其次,影响法轮功的活动。弟子在“法律例外论”的影响下,打着“讲真相”、“救度众生”等旗帜频频以身试法,违法犯罪的弟子不在少数,现在“师父”都受审了,弟子还敢毫无顾虑的从事法轮功的一系列活动吗?还有,弟子一旦通过“师父”认罪看清李洪志真面目和法轮功的邪教本质,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事实摆在这儿,如果李洪志组织“喊冤”的话,直接是伸出老脸让弟子猛掴,并且猛掴的结果是弟子弃“师”而去,身在异乡的李洪志成为实实在在的孤家寡人。弟子的数量一天比一天减少,李洪志深知弟子的要要性,这可是用来发财、讨赏、满足内心虚荣的唯一“资本”,李洪志如何伤得起!

  ——“主佛”喊冤,必然招来常人冷嘲热讽,羞不起!

  违反交通法规依法受到处理,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并不少见,难以引起人们的关注。李洪志不一样,他在美国因违法交通法规认罪伏法的事实被公开,会立即引起人们热议。原因只怪他那张喜欢吹牛的嘴:“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李洪志先生小传》)。既有“神通功能”,何不改变美国警察的思维?为何不消除违法记录?何不将消息永远封锁?……李洪志组织弟子“喊冤”的话,只会再次证明李洪志仅仅是一个“口头上的巨人、行动中的矮子”而已,招来人们冷嘲热讽是必然趋势。为什么呢?这样的事实已经有先例。今年上半年,网上曝出李洪志超速行车、购买豪宅等丑事,引起人们质疑嘲笑,网民文泽统计,关于“神、开车、违章”的文章约有12,800,000条,关于“李洪志、豪宅”的约有241,000条,关于“受人间管制、神仙”的1,880,000条,冷嘲热讽一浪接一浪,至今还未平息。可以这样说,李洪志因违反交通法规一事组织弟子“喊冤”,不仅换不来半点同情,常人的口水就能将其活活淹死。这一点,李洪志绝对羞不起!

  ——“奴才”喊冤,必然引起主子强烈反感,扛不起!

  李洪志虽被弟子尊为“师父”,当着常人也吹自己是“主佛”,但在主子眼中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奴才”,并且是一个不受重视、可有可无的“奴才”。“奴才”违法犯罪,当然要痛打屁股。“奴才”识趣的话,乖乖地挨了不吱声;如果识趣,要“鸣冤叫屈”,只会招来更重的板子。试想,按照法轮功“喊冤”的一贯做法,法轮功媒体要撰文叫骂“美国是中国的帮凶”、“美国是旧势力”;弟子在美国的公共场所聚会、发标语、打横幅、集体请愿;直接围攻新墨西哥州法院法院,给法官CALVINLUCERO “讲真相”等等。如此一来,置背后主子于何地!李洪志的主子与美国是穿一条裤子、在一个锅里吃饭!美国法庭绝对不会“打狗要看主人”,免除对李洪志处罚;主子也不会因一个“奴才”违了事,开罪同是一家人的美国。由此可见,法轮功“喊冤”的话,必然引起背后主子强烈反感——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咬人找错了对象!主子震怒,轻则禁止法轮功在美国的活动,重则将李洪志为代表的法轮功高层驱逐出境。无论那一种情况,对于李洪志来讲,那都是致命的。当“奴才”多年的李洪志当然知道主子的脾气,他们敢骂越南、敢说马来西亚、敢批新加坡,但对美国绝对不敢说半个“不”字。其原因是,后果根本扛不住!

  作为一个江湖骗子,一个靠主子赏的残羹剩饭活命的李洪志当然知道事情的轻重,在手里掂量一翻,还是选择不让人们知道的好!不鸣冤叫屈的好!认罪伏法的好!李洪志,你捂着心口问一问,难道不是这样吗?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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