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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

作者:吴建军 · 2012-07-10 来源:凯风网

  近期,法轮功媒体新唐人电视台因盗播国产电视剧《雪山飞狐》被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诉至美国加州法院,5月9日,美国加州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件,并于5月11日向“新唐人电视台”发出传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凯风网2012年7月3日《法轮功媒体盗播电视剧在美被起诉》)

  看完该消息后,笔者想到中国一句俗语——偷鸡不成蚀把米。意思是鸡没有偷到,反而损失了一把米,比喻本想占便宜却吃了亏。那么,法轮功媒体偷“鸡”蚀了哪些“米”呢?笔者简作分析。

  ——希望能够挣钱,却变违约赔钱。《鹿鼎记》和《雪山飞狐》是香港作家金庸先生的代表作,主人公“韦小宝”的诙谐和“胡一刀”的侠义是中国人精神世界的综合投射,深受读者喜欢。拍成电视剧之后,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得到公众诸多好评。法轮功媒体看中了该剧收视率高的优势,希望通过高收视率赚取高额广告费,狠狠地在海外捞上一笔。利令智昏的法轮功为了追求金钱不择手段,拿着靠盗窃而来的电视剧作牌子四处拉广告。久走夜路撞到鬼,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盗播行为被泰盛娱乐公司发现并诉上法庭,盗播成了停播。该剧停播,立即召来纠纷,据法轮功媒体6月13报道,“这次停播使《新唐人》遭受广告客户的质疑、广告的损失,以及电视观众的不满”(《广电局下密令封杀中共迫娱乐公司打压新唐人》)等等。广告商付费打广告,法轮功媒体收钱做活,一切按约而行,现在电视剧被停播,“新唐人电视台”即构成违约,恐怕逃不脱掏老本赔偿违约金的命运了。

  ——希望添彩增色,却变失信抹黑。近几年,法轮功被称为“造谣公司”,法轮功媒体理所当然成了传播谣言的平台,其公信力不仅饱受公众唾弃,也遭受法轮功内部质疑。法轮功媒体盗播国产电视剧,是希望通过传播中国传统文化漂白法轮功的邪教色彩,在海外民众中寻找市场,为自己添彩增色。盗播事件发生后,法轮功媒体并没有正视错误,向泰盛娱乐公司赔礼道歉,反而称泰盛娱乐公司违约,并借此诬陷中共,“贼咬一口”的形象栩栩如生。试想,既然泰盛娱乐公司“违约”,法轮功怎么不向法院起诉,反而被“违约”的泰盛娱乐公司起诉了,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盗窃本是小人行径,一旦被人揭露,必然脸上无光;中途被停播,失信于观众,招来不满和骂娘自然少不了;事后的无耻狡辩无疑给自己脸上抹黑,真是出丑之后又丢人。即将站到被告席的法轮功,你们自己说说,难道不是吗?

  ——希望聚拢弟子,却变冲散轮心。法轮功媒体的重要功能是传播李洪志歪理邪说,煽动弟子从事“讲真相”等等违法犯罪活动,一举一动必然成为弟子关注的焦点。这次法轮功媒体的盗播行为被起诉,同时美国加州法院也受理了起诉,并向“新唐人电视台”送达了传票,法轮功想不应诉也不行了。无论官司审理结果如何,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法轮功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这岂不是给了李洪志“法律例外说”一记亮响的耳光。因为李洪志曾说过,“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看看,法轮功媒体乖乖地站在被告席上,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还有什么说服力,又如何能聚拢弟子。更要命的是,弟子受李洪志教唆在“讲真相”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师父”的“神通功能”和言传身教,而是想到法律以及自己是否会成为被告,如此一来,日渐离散的轮心还有几何?

  “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是古人经过无数代人漫长时间得出的智慧结晶,目的在于告诉世人不要贪图小便宜,更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丢人的是自己、倒霉的也是自己。以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为幌子的法轮功确实应当好好学习一下中国传统文化,不然“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丑事还会继续上演。

 

【责任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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