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李洪志被罚说明了什么?

作者:郑 怡 · 2012-02-10 来源:凯风网

  新春伊始,凯风网刊登了一张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Courts.state.va.us收录的李洪志在美交通违章的罚单。这张罚单虽开于2008年1月6日,但现在我们看来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么,自称“主佛”的李洪志被罚说明了什么呢?

  “主佛”斗不过常人

  虽然李洪志将出生时期赫然改为了5月13日,号称是“宇宙主佛”,“法力比释迦牟尼要高几百倍、几万倍”,但这次其“法力”显然是斗不过美国交通警察和法院法官这些常人,所以尽管嘴上的功夫很硬,也只得在事后乖乖交上罚款和诉讼费了事。

  联想到李洪志在境内斗不过常人何祚庥,在境外斗不过常人周锦兴,办媒体总是亏损要向常人学习经营管理的经验,这个“宇宙主佛”斗不过常人的地方海了去了。既然如此,再在《转法轮》里奢谈“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这不是扯淡吗?连几个区区的普通警察、法官都摆不平,还何谈宇宙“正法”,更不要说要弟子成为“佛道神”了。“宇宙主佛”斗不过普通常人,大法弟子跟这样的无能“师父”,还练个什么劲儿呀!

  “大法”斗不过法律

  李洪志说,“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法,大法创造了宇宙中的一切生命,大法开创了宇宙不同层次生命的生存环境与标准,也给不同层次的生命创造了不同的智慧,包括人类的文化。”(《随意所用》)“是宇宙从上至下的一个最大的、能够给宇宙的众生、不同层次的神和人开创生命环境这样一部大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

  既然如此,“法轮大法”的效力自然在常人制定的法律之上。多年来,李洪志也是这样教唆弟子的,他要弟子“讲真相”、“救度众生”可以不考虑人间的法律,即使是违法犯罪投入监狱也在所不惜。然而,为什么李洪志在美违反了交通法规,就要乖乖地交上70美元的罚款和61美元的诉讼费呢?为什么李洪志不去给美国的法院论“法理”,辩论一下究竟是常人的法律大还是“法轮大法”大?到底谁应该服从谁?“大法”斗不过人间法律,李洪志如此服服帖帖也真够窝囊的。

  “神通”斗不过现代科技

  李洪志这次在美应该是超速了,“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还不叫超速吗?然而,这些应该是难不倒“宇宙主佛”的。“中功”的创始人张宏堡不就宣称可以发功改变交通信号做到一路绿灯吗?李洪志不是也夸耀“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吗?不是还自吹能够化明代蛇妖为脓水吗?那施个障眼术逃过警方的雷达监控应该是毛毛雨,实在不行把美国雷达“化掉”也行呀,怎么刚一超速就被警方记录在案了呢?

  看来,李洪志嘴上可以吹的震天响,一遇到具体问题就拉稀了。不管他情愿也好,不服气也罢,“法轮神通”斗不过现代科技,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李洪志今后就不要再吹他的“法轮神通”了,也不要让弟子“神起来”了。否则,车祸猛于虎,十次车祸九次快,张宏堡可以出车祸死亡,李洪志的超速也不会有好结果。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弱弱地问“李主佛”一句,我讲的观点可否赞成?

 

【责任编辑:陆原】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