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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有什么资格谈“人权”

作者:金 戈 · 2009-02-06 来源:凯风网
  近几年来,“法轮功”与“民运”相互勾结,一方面迎合国际反华势力的需要,以“人权”、“民主”为借口,与中国政府对抗;另一方面,企图通过引进这些概念,淡化日益暴露的邪教色彩,掩盖其政治目的。然而,“法轮功”作为一个一切以“神权”为核心,实行教主崇拜的邪教组织,它根本不可能,也没资格大谈什么“人权”和“民主”。

  所谓人权,指人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它以人为核心,一切从人的角度出发,这对于“法轮功”来说,是绝对不可能的。

   一、“法轮功”的教义决定了它绝不可能讲“人权”

  李洪志从一开始就把自己装扮成“救世主”,宣称“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说“惟有他才能度人上天”,“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他要求弟子们称其为师父或老师,并规定“师父只有一个”,他以所谓“宇宙大法”的传播者、执行者和维护者自居,胡诌自己“4岁学功,8岁得法,并且有许多特异功能”,称自己是超过所有宗教中的任何一个神佛,是宇宙间最高的“主佛”,目的就是为了神化自己,蒙骗信徒,让他们对自己顶礼膜拜。他要求信徒“以法为师”,而所谓“法”,就是李洪志自己的讲话,也就是除了《转法轮》以外的那些书籍及“新经文”。除了李洪志本人之外,其他的全部是弟子,弟子对“师父”只能唯命是从,不允许有任何异议,心里不能再有别的什么东西、别的宗教、别的神佛,否则,将受到谴责、诅咒,将受到监视,终身不得安宁,因为“掌管整个宇宙”的李大师说了,“这是窃法行为”,是“罪不容恕的”。

  在“法轮功”的理论中,神权佛权高于一切,而在所有的神佛中,李洪志又是“宇宙间最高的主佛”,李洪志通过对自己的神化与佛化,树立起他“教主”、“主佛”的绝对权威,达到对弟子们控制利用的目的。所以说,在“法轮功”的教义中,从来就没有什么人权,有的只是教主崇拜之权,神佛之权。

   二、李洪志及“法轮功”对其信徒从来都不讲“人权”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对其信徒从来就不讲人权,有的只是精神挟持和人身控制。

  李洪志吹嘘自己能把具有“灵性”的法轮下到弟子们的小腹部位,只要学练法轮功,其法身就能始终保护弟子们“圆满”,只要学练法轮功,就能帮助“消业”。

  为了使练习者对自己唯命是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从传功之日起,就一步一步地将信徒引入事先设好的圈套中,实施精神控制。他们以欺骗的手段,先从“祛病健身”开始,再称“祛病健身”要靠“真善忍”来“消业”,为了“消业”就要“弘法”、“护法”,要想“上层次”,修得“圆满”,就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不知不觉中,“法轮功”练习者从最初祛病健身的愿望,被引诱到了将追求“圆满”、成仙成佛作为最终修炼目的的道路上去了。而且,你非但不能中途退出,连这种念头都不能有,否则,李主佛就叫你“形神俱灭”。因为李主佛曾恶狠狠地说过:“我要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信徒对李洪志说的话,要求做的事,不能产生丝毫怀疑的想法,否则,就会生出“思想业力”。在《转法轮》中,李洪志恐吓弟子说,“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会带来生命危险”。

  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和威逼利诱下,信徒们为了“上层次”,为达到“圆满”,按照“师父”的旨意,可以抛弃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因为师父说修炼“法轮功”才是宇宙间唯一的大事;可以与政府对抗,视法律为无物,因为师父说过“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大法弟子不是常人”,遵循的是“法轮大法”这个“宇宙大法”;他们全身心地“发正念”、“搞三退”、“讲真相”,不惜走上背叛祖国、背叛人民的道路,因为师父说过,这是“正法的最后时刻”必须做的“三件事”。

  “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后,李洪志又通过发布“经文”对弟子们进行精神控制。他要求信徒“以法为师”,“通读经文”,继续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为了进一步控制信徒,他鼓吹“修在个人,功在师父”,也就是说,对于大法,你说理解了,他就说你悟了,你说不理解,他便说你没有悟,是你自己修炼不到家,你只有无条件的相信他,受他的支配。他还信口雌黄地说“你思想中想什么,在另外的空间里面,我的法身全知道”。如果有人胆敢怀疑,他就用护法的名义组织围攻。2004年,香港有个姓曾的女弟子对《转法轮》提出了不同“见解”,在李洪志授意下,“法轮功”组织立即对她群起而攻之,直到她哭着喊着向“师父”认错并请求原谅。今年上半年,辽宁的以陈丽敏为首的一批法轮功成员,不满李洪志专门从事反华勾当,转而坚持“向内找”为中心的修炼方针,注重解决个人修炼中的不足,明慧网、大纪元等立刻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进行围剿,批判他们是“邪悟乱法”。

   三、“法轮功”是一个彻头彻尾反人权、反人类的邪教组织

  李洪志一方面抬高神佛之权,散布“神自古以来都没有放松对人类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人的控制,神叫这个社会乱这个社会就乱,神叫人狂人就得狂,神叫哪个社会稳定这个社会就得稳定”,他否定人类社会的进化,否定人类社会靠自身的劳动,创造了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根本作用。另一方面拼命贬低人类,宣扬人类社会是从宇宙中淘汰下来的应该销毁的生命。胡说“在很高的神的眼里看,人类这里是宇宙的垃圾场、高层生命的粪便场”,“神看所有的分子,就是三界之内的分子都是土,是最粗糙的物质,最脏的物质”,他诬蔑人类,就是用这“粗糙的物质,最脏的物质”被“神”给“造”出来的。

  李洪志对人类社会正常的道德观念、法律制度进行歪曲与攻击。胡说现在的人类社会“道德水准已经发生了变化,道德标准都扭曲了”,“人类没有了心法的约束,没有了道德的规范。在万魔的带动下,无恶不做,道德与标准以最快的速度向下滑着”,还不断地向弟子们灌输自己扭曲的颠倒的社会道德观念,说什么“修炼的理和人的理是反的”,“人类往往认为是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看往往是坏的。所以人们认为好的,在大觉者们看来,就越不好”。他甚至攻击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宣称地球已经毁灭过81次,声称只有修炼法轮功的人,才能在地球毁灭时得救。近几年来,李洪志又把人能否生存与人们对法轮功的态度联系在一起,胡说什么“如果世人对大法有不正确的想法、不正确的念头,正法洪势一到就会被淘汰,因为他反对的是造就整个未来宇宙的法。那他去哪里呀?不想去未来就只能解体了”。宣称不相信与不支持法轮功的人,都会被淘汰。

  近几年来,“法轮攻”为了淡化邪教色彩,以“人权”、“民主”等为幌子,大做文章,可它什么时候在组织内部提倡过关怀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呢?它从来都是以“神”为中心的,修炼法轮功的最终目的就是与人类决裂。

  纵观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十几年来的言行举止,非但毫无人权而言,还大肆破坏社会秩序,他们将反对、不支持“法轮功”的人或事称为“魔”或者“邪恶”,欲致其死地而后快。大量事实表明,“法轮功”已制造了一个巨大的受害群体。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前,就有1400多人被害死,其中,有病不治、拒医拒药死亡1260多人,自杀死亡136人,被杀害10人,还有600多人因惧怕“劫难”临头和追求“圆满”而精神失常,140多人为此致残,不同程度受到伤害和被殃及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我们不禁要问:当李洪志用歪理邪说恐吓、控制、践踏练习者的精神和人格时,有没有讲人权?当“法轮功”练习者在精神蛊惑下有病不医,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摧残时,有没有讲人权?当“法轮功”到处惹事生非,造谣诽谤的时候,有没有讲人权?

  “法轮功“这样一个以神佛为崇拜对像,典型的反人权、反人类的邪教组织,现在居然也打出“人权”的幌子,还俨然以人权捍卫者自居,真让人啼笑皆非。法轮功这一举动实际上是对人类社会捍卫人权,捍卫民主的严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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