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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明第二”?波兰拟向中国遣返涉嫌经济犯罪“法轮功”人员

作者:王研 · 2021-01-07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中国反邪教网2021年1月7日消息,通讯员:王研】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外媒报道,现年53岁的李志辉(Zhihui Li,音译)近日被波兰警方逮捕,准备遣送回中国。报道称,李志辉为“法轮功”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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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辉(互联网图)

据报道,李志辉因金融犯罪,被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于2017年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

2019年初,李志辉搭乘飞机从瑞典前往罗马尼亚,在华沙机场转机时被波兰警方的逮捕,现关押在波兰华沙比亚奥卡区某处。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报,波兰警方在逮捕李志辉后将参照相关法律进行国际引渡,李志辉将被遣返回中国。

据了解,李志辉2012年前是中国某纺织公司负责人,后潜逃出境,2016年归化瑞典籍。

在波兰拘押期间,李志辉企图用“法轮功”信徒身份躲避被引渡回中国。据报道,波兰最高法院将于本月决定是否将李志辉引渡中国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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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支持者、原“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刘阳)

中国反邪教网了解,国内部分经济犯罪人员东窗事发潜逃国外后,为逃避法律惩罚,不惜投靠“法轮功”邪教。在2014年发布的“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上列于第五位,曾任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闫永明(刘阳),与李志辉情况类似。

2001年,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1.87亿余元人民币之后,闫永明逃往澳大利亚。经中澳警方执法合作,2006年11月,澳将查获闫永明的337.4万澳元(约合1900余万元人民币)犯罪所得罚没,并于2007年6月返还中方。此后,闫永明逃往新西兰。

据了解,闫永明外逃新西兰后,与“法轮功”组织一拍即合,互相利用,由“法轮功”替闫永明申请入籍新西兰造势,闫永明则为“法轮功”提供资金支持。

闫永明先是有意结识了叶浩、王文怡等一些“法轮功”骨干人员,后出资发起所谓的“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等多项奖项,颁给新西兰“法轮功”组织,并曾在颁奖大会发言时承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而“法轮功”在奥克兰地区女发言人证实:闫永明是“法轮功”“多年的”支持者,并且在很多“法轮功”相关事件和场合上发表过言论。

不过,以上做法只是闫永明想为自己获取身份的手段。2007年7月,新西兰法轮功学会协调人诱骗新西兰所有学员上街为闫永明征签。

2016年初,经中国警方劝返,闫永明最后选择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接受中新两国法律审判,于当年11月回国自首。

2016年12月,经依法公开审判,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闫永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没犯罪所得收益。鉴于闫永明回国投案前,新西兰警方已向法院指控其涉嫌洗钱犯罪,应新警方请求,2017年1月,中国警方将闫永明移交新警方,由新法院继续对其在新涉嫌洗钱罪进行审判。

2017年5月10日,新西兰奥克兰地区法院对曾被中国通缉的“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在新西兰犯洗钱罪进行宣判,判处他5个月家庭监禁,附加6个月缓刑监管。此前,新西兰将罚没闫永明犯罪所得的2785万新元(约合1.3亿元人民币)返还中国。

中国是法治国家,无论一个人是什么身份,或以什么借口,其犯罪行为都将依法受到惩处。

世界上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越密中国反邪教网在此借用成都一民警的打油诗奉劝李志辉:

你认或不认,事实就在那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你信或不信,政策就在那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想或不想,亲人就在那里,望穿秋水,只盼君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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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力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