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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oyd Lofthouse:我的观点有理有据

作者:Lloyd Lofthouse 徐丽(编译) · 2012-06-08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因凯风网曾转载美国学者Lloyd Lofthouse博客上题为《法轮功:撒谎的宣传》的文章。2012年4月11日,一位网友Kathy前来辩解和争论,并教育Lloyd Lofthouse“去找个新工作,作为一名记者应该懂得教育和宣传的区别”,Lloyd Lofthouse当即做出回复,指出自己是一个独立的博主,所写的博客都是有事实依据的,而法轮功所谓的控诉都是未被证实的,法轮功是一个邪教组织,中国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合情合理,是依据本国的法律进行的。

  感谢你的评论,你的“观点”很给力。我并不是给任何媒体打工的记者,我是个博主,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我写的东西都是我自己作为一个个体的观点,通过与法轮功接触的经历,我认为它是一个邪教。没有人付钱叫我发在博客上。这不是一个工作。事实上,我怀疑大多数博主是被雇来的写手。

  但是我确定法轮功邪教是肯定不会认同我的观点的,他们相信创立这个邪教的“扯淡”的大师所谓的教义,他们已经被洗脑了。看起来你可能是其中被洗脑的一个,所以对于你的留言,我并不惊讶。

  你说中国法轮功邪教信徒的器官被活体采摘、被虐待等等,这个所谓的控诉并没有被法庭所证实。直到现在为止,这只是一个未被证实的言论,也许只是被夸张的宣传。甚至传统的西方媒体都传播欺骗性信息,刊登很多谎言。我并不质疑在中国法轮功成员被关进监狱,因为他们在中国非法建立邪教组织,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中国不像美国,政府不干涉任何宗教或者邪教。中国的文化传统完全不一样,法律也不一样,它限制宗教选择或者宗教修炼的自由,但中国不是地球上唯一一个这样的国家,很多国家在宗教选择和修炼上都有限制,沙特阿拉伯和新加坡就是这样的国家。在沙特,罪犯是要被公开处决实行砍头的。在新加坡,谁违反了严格的宗教法律,通常是会被永久性驱逐出境的。

  任何人违法了国家的法律都是必须接受坐牢等必要的惩罚。例如,如果美国的开国元勋们1776年的革命失败,那这些人是会被英帝国以叛国罪处以绞刑的。

  事实上,和大多数宗教和邪教不同,我并不会大放厥词称我信奉的都是真理。我写在这儿的是自己的想法,我也支持那些有事实依据的观点,我也提供我所说的这些事实的链接。然后由读者自己决定相信什么。

  异教的定义是除了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以外的各种宗教。法轮功既不是基督教,也不是犹太教或者伊斯兰教,所以它是异教和/或邪教。

  据“另类宗教网”(Alternative Religion.net)称,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于1992年由李洪志在中国创立,信徒已经达到了上百万。法轮功的意思是“轮子的修炼”,和佛教的法轮相关。李洪志的追随者修炼气功,气功包括了和太极相似的修炼、健康的生活以及其他中国传统精神修炼的元素。

  李洪志,也就是李大师,教授信徒修炼法轮功达到精神超脱的境界。信徒相信法轮或者轮子在肚子上有实体的存在,释放和吸收能量。信徒们修炼五套功法来加强法轮的能量。据李洪志所说,法轮并不是一个宗教,法轮功和宗教是互补的。

  法轮功的标志是个字符,由一个转动的万字和周围四个小万字、四个阴阳符号组成,代表宇宙的能量。(来源:http://altreligion.net/?page_id=52

  基督教中的《十诫》和犹太教中写道:“不可拜耶和华以外的神;不可制造偶像与拜偶像;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字。”

  《可兰经》中写道:“真主是上天定的,不可崇拜除祂以外的神……亚伯拉罕对他的父亲说,你是不是制造偶像来作为你崇拜的对象?你和你的族人都犯了错。”

  《时代周刊》2001年7月的一篇文章报道:“据说李洪志,48岁,于1992年创立了法轮功……李洪志杂乱无章的著作《转法轮》只会让人更相信法轮功是邪教。李洪志在经文中写道他能治病,他的信徒能够用他教授的力量使快速行驶的汽车停下来。他写道,法轮在信徒的肚子里,他们可以通过前额的天目透视。李洪志认为人类在堕落,恶魔到处都是,外星人也到处都是,非洲有个20亿年前的核反应堆。他还说他可以飞升。”

  事实上,《时代周刊》罗列了邪教的六个特征,而法轮功中了三项。

  1、培养一种“我们对抗他们”的生活方式;

  2、使用外人不懂的术语;

  3、被一个神赐能力的大师领导。

 

  原文网址:http://ilookchina.net/2010/06/25/the-falun-gong-machine/#comments

 

【责任编辑: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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