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海外之声
德国Agpf:法轮功邪教调查报告(下)

作者:周 立(编译) · 2010-12-30 来源:凯风网


 

  接前文九、全球诉讼

  审判批评

  在德国第一次由法轮功提起的诉讼被莱比锡地方法院驳回(2005年1月20日新闻稿,编号10 O 3919/04)。申请人是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和一位叫克劳斯·穆勒的法轮功邪教活动家。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已对驳回判决提出上诉。

  在此之前,在德累斯顿高等地区法院提出的上诉(编号14 265/05)已于2005年5月2日进行聆讯。申请人的诉状过于偏激,这让我们确信这个说法是有失偏颇的。到目前为止他已停止上诉。德国法轮大法协会也已撤回上诉。为了不让上诉者再纠结于此问题,我们要求他把该诉讼请求从诉状上删除。

  《焦点》(德国《焦点》周刊Focus是德国第三大新闻周刊,也是德国最有影响力的周刊之一,周刊在德国巴伐利亚州首府慕尼黑出版,发行全国,偏向于政治保守派和经济自由主义——译注)于2005年5月7日报道(http://focus.msn.de/magazin/magazin/kurzfassungen/meldung?page=9):

  中国冥想运动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又被称之为“心理教派”。据《焦点》新闻杂志报道,德国法轮大法协会接受了德累斯顿高等地区法院(OLG)法律意见(编号:14 265/05)。由于缺少胜算,在德国黑森州戈尔克海默塔尔的30名法轮功成员于上周决定撤销针对莱茵地区法院1月20日判决的上诉。其中有人说法轮功有“新宗教教派的特征,即信徒组织结构分层严谨。”此外,该组织正在将其成员培养成“一种精英教派的集体意识”。

  到目前为止,法轮大法协会已经拒绝对所谓的诽谤做出评价。现在,该协会负责人吴曼燕(音译)告诉《焦点》:“如果我们真的是一个教派的话,那么肯定是一个好的无害的教派。”

  判决

  应原告(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和克劳斯·米勒)的要求,该文章的作者即被告被责令停终止对法轮功权益的侵害行为。

  莱比锡地方法院(文件编号10 O 3919/04)已于2005年1月20日驳回申请。针对该判决,《焦点》在2005年5月9日发表了一篇名为《官方的教派》的报道。

  中国冥想运动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又被称之为“心理教派”。德累斯顿高等地区法院(OLG)于星期二接受了德国法轮大法协会的上诉(编号:14 265/05)。由于缺少胜算,在德国黑森州戈尔克海默塔尔的30名法轮功成员于上周决定撤销针对莱茵地区法院1月20日判决的上诉。

  来自莱比锡法院的判决(文件编号10 O 3919/04)反映的事实

  “原告申辩说要求被告停止从书面盲目断言或者向外界宣传法轮功是一种心理教派和法轮功确实拥有新宗教教派信徒组织结构分层严谨的特征。”

  原告克劳斯·米勒和他的法轮功邪教追随者对用“一种精英教派的集体意识”和“心理教派”这样的字眼形容法轮功,以及“制定传播的方法”有异议。

  判决理由如下:

  在这种情况下声称法轮功是一种“心理教派”也是正确的,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说法轮功确实是“心理教派”。

  这说明,法轮功在传播时,在某种意义上很容易定义为“教派”。

  法轮功在某种意义上像是一个“心理教派”,因为它所提供的服务,正如原告所陈述的那样,非常清楚地介绍法轮功的冥想课程。例如,在位于德国弗兰肯森林地区克洛纳赫一诊所(上诉书第6页)举行的研讨会上学习冥想的技巧和练习。

  因此,声称法轮功是一种心理教派是真实的,原告的指控是不合法的。原告无权要求被告停止有关行为。

  事实上,一些专门从事法轮功研究工作的专家对“教派”一词的使用的批评并不是决定性的。不能禁止被告使用口语化的术语。与原告的见解相反,该称谓不是专门用于具有严密组织的团体,其成员在经济上受剥削,还被迫和周围环境隔离。毫无疑问,这些特点适用于邪教。不管他们是否重要,但是这是称之为一个“教派”所必不可少的因素,这是一个本质的问题。

  另外,从分类的角度看,法轮功可以被分作为一个“心理教派”,最终评判结果是不能支持原告的请求。“客观评价”是涉及社会本质的问题,可能涉及言论自由的领域(参见:联邦法院,《新司法周刊》2003年1308页以及下几页)

  言论自由权只有在行使人总是对别人进行贬低或者诽谤的时候,才应该被禁止行使该项权力。虽然申请人依法在其评估中提到“心理教派”是贬义词,在公共场合,这个词让人们对法轮功产生负面的认识。但是把法轮功称之为“心理教派”与侮辱、侵犯原告法轮功练习者的人格尊严没有直接关系。由于原告对言论自由的狭义性理解,才认为该术语是具有侮辱性质的评价。仅仅一个贬义词不能构成诽谤。此外联系解释必须恰当,该原告所坚持的观点不应当作为讨论的中心,但是是否诽谤这个问题却引起了强烈的争论,首先应当减少原被告间夸张的批评与争论(参考:联邦法院,《新司法周刊》2000年3421页及以下几页,《新司法周刊》2002年1192,1193页)。在接受审问的时候,被告在此情况下坦承自己并不是以谋利为目的,他是在无偿为公众提供关于一项极具争议性的社会本质问题的信息,那么在考虑名誉和言论自由的时候,决定以保护言论自由为重。

  指责被告是从利己主义的角度对法轮功问题进行讨论,是没有根据的。但是同时很明显的是,在中国受到禁止的法轮功运动是否应被看作一个教派,这值得讨论。(参考:《商业周刊》2004年11月4号,第146页上载有以下言论:“谁不和我们在一起就会下地狱——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

  在克罗纳赫关于对法轮功本质的讨论,尤其是对2003年6月9日的游行特别感兴趣,于是第二天写信到这家报纸的“读者来信”栏目进行讨论。

  另外不同于联邦法院对2003年2月20日案件(参考:《新司法周刊》2003年,1308页及以下几页),本案件的被告决定以私人身份参与本次的公开辩论(而不是作为一个反邪官员)。原告在这里引用联邦法院2003年2月20日的判例是不合适的,因为并没有对法轮功是一个教派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心理教派”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因此,允许被告用“心理教派”这样的词来描述法轮功运动。原告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一篇文章在报道中批评了法轮功追随者参与克罗纳赫市1000周年的游行。参与这个游行的目的,是为了将在美国起诉中国政治人物的公开信交到巴伐利亚州州长埃德蒙·施托伊贝尔的手上。

  《科堡新报》于2003年6月18日对这次克罗纳赫市的1000周年游行做了报道。通过这一举措,将该市的历史展示给参加此次游行的各团体、城市组织和友邻国家的友好城市。法轮功利用此次盛会向世人展示自己。据美国电视摄制组拍摄的影像可以看出,一大群人在游行的过程中遵循的舞蹈规则和“冥想”运动的方式和中国大集会是一样,发起人应该是法轮功的追随者克劳斯·穆勒。

  关于游行的报道和文章放在网站上作为自我宣传的一部分,也是作为对批评的回应。

  从法轮功网站(http://de.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6/9936.html)的报道可以推测出法轮功组织参加此次游行的目的:“一个地方法轮大法练习者,在舞台上递给首相一封信,并笑着摇摇手。”

  这样做,至少有人有机会可以将信送到最高领导人的手上。此外,在推断原因的过程发现,中国驻柏林大使馆曾在报纸上宣布:“法轮功练习者以欺诈方式参与游行。”

  针对这样的“‘虚假消息’我们已处理”,史密斯先生对记者说,“中国领导人应该为迫害法轮功的行为负责,在美国他被指控犯下种族灭绝罪。”

  一封“起诉书”能指控中国共产党和前领导人实施了种族灭绝?这是德国大众在自欺欺人。在德国“控告”应该由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是由国家进行的司法行为。这里的一切看起来却非常不同,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法轮功信徒的私人控告行为。

  很明显,这一切都是法轮功教徒的所作所为,因为他们已经在自己的网站上作了这样的公告,例如2003年6月3日的报道(。这里报道了该控告,该控告是由公民个人提起的:“2002年10月,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正在美国进行一次国际访问,伊利诺斯州地方法院发出传票,以捍卫中华民族人权为由进行了审理。简而言之,该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的审判。申请人美国和中国的法轮功练习者,他们亲身感受了中国对法轮功实施的迫害。”

  新闻报道了有关在莱比锡审理的过程(参考:MDR 2005年1月21日,网址:http://www.mdr.deachrichten/sachsen/1781953.html)

  控告

  法轮功被称为教派

  法轮功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教派。这是莱比锡地方法院做出的裁决。法官们看到了一个教派组织及其方案,包括言论自由的权利……

  该诉讼的原因是《科堡新报》在2003年6月中旬的报道,报道称法轮功成立于1992年,“拥有新宗教教派信徒组织结构分层严谨的特征”。他们反对这样和类似的对法轮功评论的文章出现在网上,根本目的是为保卫总部在德国黑森州的法轮大法协会。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在中国产生的冥想和修炼运动,它于1992年首次被公开提出,并迅速获得了新的追随者……

  关于第一次听证会的新闻报道:“法轮功不是邪教,而是一所佛教文化的学校。”在说话的那一刻,熊薇(音译)收起她具有东方标志的微笑。昨天法轮功希望在莱比锡地方法院的帮助下禁止一位中国的科学家的发明,它不是所谓的邪教,而是应当被称为XXXX。在法院的和解审理时限已过,黑森州的报纸媒体普遍称起诉不会被撤回——媒体们现在齐声指责法轮功,该地方法院的审理程序已经启动。这是在德国的第一次审判,在该审批过程中法轮功反对针对其邪教的指责。这场官司将在莱比锡法院开庭,Frank Selbmann说:“我们已经聘请了律师,也递交了法轮功的诉状。”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这些指控一直保持沉默,但是这次的指控是“非常糟糕的”,德国法轮功信息发布人雷纳德(Renate Lilge-Stodieck)说:“我们没有会员名册或者要求缴纳会费,我们没有政治目的或者国家利益,人民也需要法轮功,我们不会轻言放弃,但是中国政府的政策却是粗暴地阻止法轮功,我们要求停止迫害。”(《教派的责备:法轮功在莱比锡的起诉》,《莱比锡人民报》2004年10月9日)

  在该文章中,没有提到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甚至不知道这样的观点是由谁提出来的。雷纳德的发言来自“德国法轮功信息发布服务中心”(目前尚不清楚该诉讼是如何索赔,或许只对新闻界才宣布)。

  “没有成员名单”: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至少有一个德国协会,也就是说有成员名单。

  “没有要求缴纳会费”:这是一个极为罕见的现象,没有哪个协会不收取任何会费的。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它会这么对外宣称。在会员费的问题上既不公开承认,也不正面回应,很有可能是为了隐藏一个严密的组织。

  “我们没有任何政治目标或者国家利益”:该协会在德国成立的时候,新闻发布稿里有这样一句话:“不允许干预政治。”这句话泄露了如下信息,某个人可以禁止组织中的成员参加政治活动,这可能是一个相当严密的组织。此外,这是他们的惯用伎俩,声称活动不涉及政治。所以,科学教派创始人L·罗恩·哈伯德指出:“我声明,科学教派现在是非意识形态的和非政治性的。”

  “没有政治目的”:大规模误导公众。法轮功追求政治目标,这是肯定的。尽管它闪烁其辞地说自己没有政治目的,但是细心的读者仍能发现这种说法是虚伪的。例如,法轮功在2002年12月8日发布公开信进行呼吁,企图影响香港立法。“停止对香港公务员权利的侵犯!停止香港《基本法》第23条!”

  雷纳德在处理公共关系的时候并不拘谨。

  欢迎中国只是表面现象,其中有持不同政见者。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柏林,由在莱比锡留学的交换生进行迎接。

  星期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访问联邦总统约翰内斯·劳后,从贝尔维尤宫回阿德龙来酒店,路边是年轻的中国人,有些人在他们的胸前佩戴着红色的中国国旗,另外一些人把国旗贴在脸上,所有人都挥舞着国旗。

  “这是‘欢呼的中国人’,他们被允许站在安全保卫人员的后面。”柏林法轮功学员雷纳德说。从八点半开始他和其他20几名法轮功练习者就一直守候在温家宝一行下榻的酒店外。至22日,他们依然在酒店外始终坚持守夜,除此之外他们还在联邦经济部门前守候,对面就是在扬诺维茨布吕克中国大使馆。

  那些挥舞旗子的中国人先是在中国电视台采访镜头前摆姿势接受采访,然后挥舞着旗子欢迎总理的到来。其中一个人说,他们是被总理邀请来这里的,一会儿还要在酒店和总理见面。

  “欢呼的中国人”:这个词显然是法轮功发言人雷纳德生造的。

  1967年一群波斯人被称之为“欢呼的波斯人”。当时正值在伊朗国王出访期间,保护他的安全人员对游行学生施以棍棒。这次游行是针对伊朗国王独裁行为。据说所谓欢呼的波斯人实际上是伊朗的国家安全工作人员
。(参见:《柏林日报》2004年5月5日, http://www.berlinonline.de/berliner-zeitung/archiv/.bin/dump.fcgi/2004/0505/lokales/0022/)

  法轮功虽然强调其安宁,但是更令人费解的是,这些冒牌的“中国留学生”在德国表面是和平的,暴力活动却是与伊朗长期秘密活动为蓝本。

  十、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

  有的时候被拼作Li Hongzi,字母“z”后面的“h”被去掉了。在谷歌中查到有250种拼法(2004年10月10日)。在法轮功内部,他被公开称为李老师和李师父。

  他始终以一张很久远的照片示人。我们现在提到的照片就是如右图所示,而今能看见的照片也只有护照上的那一张照片,而且是普通的白衬衣和领带。

  李洪志的出生日期

  德国网络报(Netzeitung)关于李洪志出生日期的说法:“李洪志自称他是新佛诞生,作为例证,他声称自己是1951年5月13日出生在中国吉林省公主岭市,而这一天恰好是佛祖释迦牟尼诞生的日子。中国当局说李洪志是出生于1952年7月7日,从1982年到1991年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科工作。”(引自《法轮功中的生命奥秘》邢树(音译),路德维希出版社,2000年)

  “李洪志大师出生在五十年代的中国吉林省小城市公主岭市(其确切出生日期不确定是因为中国的所谓的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公主岭市在中国东北,北边和俄罗斯接壤,南边毗邻北朝鲜。”

  参考:

  德国网络报(Netzeitung):《李洪志——领导者》2001年3月30日,http://www.netzeitung.de/ausland/136794.html

  BBC:《李洪志何许人也?》2001年5月8日,http:/ews.bbc.co.uk/1/hi/world/asia-pacific/1223317.stm

  《时代》亚洲版:《李洪志专访》1999年5月10日,http://www.time.com/time/asia/asia/magazine/1999/990510/interview1.html

  十一、在德国的法轮功组织

  作为以冥想修炼为主的法轮功,没有宗教式组织,没有宗教仪式或者朝拜。法轮大法是非政治化的,组织结构是松散式的。自1992年传法以来,法轮大法已经传遍40多个国家,主要是通过口耳相传。

  新闻公报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于1999年7月21日21时在法兰克福发布新闻公报如下:

  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

  自从上万法轮功学员于4月25日在北京聚集后,有很多媒体报道了法轮功在中国发生的种种事件。关于我们的冥想运动——法轮功,我们可以这样告诉大家:法轮功是一种对健康和心理,身体和精神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古老的气功形式。

  它由有五套气功练习套路和理论指导组成。法轮功修炼是来自佛教戒律:“真、善、忍”。修炼继续引导普通的工作和平凡的家庭生活。修炼不得干预政治。修炼途径是非暴力的。我们是一个没有名册表的松散组织。没有会员,也不收会费。每个人都只对他本人和他的内在修炼负责。也可以进行私人研究和小组探讨。法轮功修炼是自愿参与的。集会纯粹是为了修炼经验的交流。

  法轮功既不是一个宗教,也不是一个教派,而是一个冥想的运动。在一些西方报纸上,法轮功被指责是种族主义。

  事实却是这样的,法轮功在全球范围内是面向所有社会阶层和民族的。由于练习者众多(大约有1亿人,即每12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中国政府对练习者采取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激烈的措施。

  欲了解更多有关法轮功的信息,请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www.falundafa.de oder http://www.falundafa.ca

  如果您需要我们进一步为你收集信息,我们将很乐意提供帮助。

  感谢您的关注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

  联系人:周蕾女士

  电话:06181-47336

  电子邮箱:zhoulei620@aol.com

  联系人:Peter Recknagel先生

  电话:06171-982516

  电子邮箱:recknage@wiwi.uni-frankfurt.de

  附录:《我的一点声明》李洪志大师

  关于该协会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在达姆士塔特地区法院进行的社团登记VR 40597;在韦恩海姆地区法院首次进行登记,日期为1999年3月25日VR 816。

  www.falundafa.de的网站地址为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地址黑森州戈尔克海默塔尔L?rchenweg18A号,邮编69517,电话+49-6201-15672,来自2008年12月9日的头条(参考:http://www.falundafa.de/kontaktDe.html)。

  www.falungong.de网站没有包含其他任何版本说明,只是作为法轮大法协会交流的一个平台。

  www.clearharmony.net这个网址是摘自2008年12月9日的http://de.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508/25697.html。该网站由欧洲法轮大法协会吴曼燕任主席经营,该协会位于德国黑森州戈尔克海默塔尔L?rchenweg18A号,邮编69517,该地址同时也是德国法轮大法协会所在地。

  目前还不清楚该协会在德国法轮功信徒中的作用有多大。

  目前没有关于网站www.falundafa.de 的任何信息,他们甚至没有任何规章制度,更不要说相关成员人数信息,《焦点》周刊2005年的报道显示是30人。

 


  十二、该运动对德国的波及

  在一次针对“德国之声”中国报道的公开讨论中德国法轮大法协会通过一封公开信表明了其立场。

  法轮大法协会在信中提到了很多公众人物(http://www.boell.de/internationalepolitik/internationale-politik-5156.html),这是一封写给广播事务委员会各董事和成员的信。写信人害怕官方审查以及“任何消灭中国新闻自由和新闻业的科学发展的企图”。

  与此同时,法轮功也和一些对中国持不同政见的宗教和政治活动家联系,也有写信给德国联邦议员指责“德国之声”是“中国政府的友好媒体”。事实上,直到召开奥运会的前一年,中国互联网一直处在封锁的状态。法轮功宣传者锁定了“在德国的红色渗透”这个主题:施密德特(Helmut Schmidt)和其他几位精于中国问题的德国学者,其中有人还接受过几次“德国之声”的采访,并在近几年来力图为大众呈现出一个真实的中国。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行政总裁吴曼燕和董事会成员Waltraud Ng在写给联邦议院和人权与人道主义援助委员会的信中称:“无论是德国法轮大法协会还是其任何代表对‘德国之声’的报告立场一直没有改变。”

  令人意外的是还没有人索赔。法轮功分子对于索赔都是相当活跃的,该协会却否认了这点。

  该协会向联邦议院提出要求:“为了让你们有机会进一步了解法轮功在中国当前的详细情况,我们要求在德国联邦议院人权委员会召开听证会。”

  欧洲追查国际

  这个国际组织的欧洲分部在调查法轮大法协会受迫害的情况(英文全称European Section of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V.)。当地法院登记编号:UlmVR 1842

  欧洲协会

  网站网址:http://www.clearharmony.net/de/articles/1068.html。欧洲协会支持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信仰自由(法轮功是欧洲的朋友)。

  协会的会员:本协会的会员资格是免费的,即练习法轮功的人员均为本协会会员,并且希望能为他们提供帮助。任何形式的帮助都是值得鼓励的。

  奥地利协会

  明慧网2001年11月19日星期一报道:“喜闻奥地利法轮大法协会成立,德国法轮大法协会表示衷心的祝贺。我们坚信这将对欧洲国家之间的洪法起到积极的作用。真理得到充分肯定,黑恶势力将会被摧毁。”

  出版商

  来自:http://www.falundafa.org/book/ger/zfl.htm

  李洪志《转法轮》,法轮佛法出版社,香港九龙

  德文版本翻译为:中国法轮功研究协会

  巴特皮尔蒙特版本:

  奥斯特西出版社1998年-368页

  印刷发行业务:亮版印刷

  书号:3-9804737-2-4

  保留所有权利。

  销售和信息:

  东西方出版社,Vogelreichsweg 38

  邮编:31812

  电话:05281/17656

  传真:05281/961008

  电子邮件:ost-west-verlag@t-online.de

  相关网站

  在www.DENIC.de上登记的内容:

  www.falungong.de域名拥有者:Roland Gottschalg,黑森州兰塔尔Ketzerbach 27号,邮编35094,更早版本:Sukanya Saengsawad,德国黑森哈瑙施泰恩海默大街41号,邮编63450

  www.falundafa.de域名拥有者:吴曼燕,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韦恩海姆拉登堡大街10号,邮编69469

  www.Reines-Herz.de域名拥有者:Peter Recknagel,德国黑森施泰恩巴赫奥伯大街3号,邮编61449

  www.minghui.de域名拥有者:王建新,德国柏林黑德尔大街10号,邮编12163,更早版本:Peter Recknagel,德国黑森施泰恩巴赫奥伯大街3号,邮编61449

  英文网站德文部分的网址:Http://de.yuanming.info/

  也有其他许多英语网站,例如:

  法轮大法网站:FalunDafa.org

  法轮大法新闻社:FalunInfo.net

  SOS-Earthwalk.net

  明慧英文:Clearwisdom.net

  明慧中文:Minghui.org

  欧洲法轮功之友:www.fofg-europe.org

  有多少成员?

  关于法轮功在德国的成员和支持者的数量鲜有报道。据《汉堡晚报》2000年5月19日报道,德国可能有近千人在“修炼法轮功”。据《焦点》2000年《混乱的恐惧》一文报道:在德国大约有2000名信徒在练习法轮功。

  十三、巴登符腾堡州2000年关于教派的报告

  来自网站http://adlandis.landtag-bw.de/WP12/Drucksachen/5000/12_5841_D.PDF

  巴登符腾堡州12日第15届州议会。2000年12月15日来自州政府的官方消息。

  “政府各部门联合工作组对于教派以及心理教派”的报告

  在公众面前法轮功是一个带有典型东亚思想的团体。针对该新兴团体公民对政府各部门联合工作组提出许多问题。

  以中国道教的传统为基础的冥想技术在近几年,特别是在“时代的浪潮”这类的圈子中,已经开始大量传播,中国的武术团体在许多方面代替医疗服务的势头正快速蔓延。特别是各气功群体,这也是巴登符腾堡地区的典型情况,可以看出,冥想活动作为治疗方法已有很多年。

  法轮功在1992年由自称“大师”的李洪志(时年47岁)成立。他的《转法轮》一书结合了中国的民间宗教形式以及佛教和道教的传统教义、体操(呼吸运动技巧,放松技巧,冥想),结合适当的健康教育和个人财富指导。尤其是后面两项在中国历来占据着政治地位,因此他们应该有一定的政治潜力。

  总的来说,法轮功的整体世界观为“将世界理解为独立的一种,宇宙作为一个整体”;此外,提到法轮功是教义的化身,“法轮”是一个旋转和智能的“法轮”,(Gebotsrad,反映了宇宙),追随者认为是李洪志在他们腹部“种植”了一个轮子,一天24小时不间断地将“宇宙能源”送入自己身体。法轮功是一种救世说也是治疗学说。法轮功的信徒在实践中“修行”。通过集中练功,他们应该“放弃需求,仇恨和杂念,和所有的‘心性’”一起进行人性的复原。

  巴登符腾堡媒体提到1999年4月法轮功及进行政治示威的法轮功支持者(《斯图加特报》1999年4月27日)。法轮功组织在美国对中国的外交策略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例如,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在1999年7月25日召开的有东盟各国外长参加的有关中国人权问题的会议的讲话),在她的讲话中她表示支持“关于中国民主和人权的信息”。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自1998年以来一直在美国生活,在中国之外也有很多法轮功成员,法轮功已经在欧洲好几个国家设置了国际联络处。

  在德国各地大约有20个法轮功联络点。根据该组织自称,包括海德堡、卡尔斯鲁厄、曼海姆、斯图加特和韦恩海姆在内的巴登符腾堡州部分成员在是否将法轮功归为“宗教运动”这个问题上有争议。在韦恩海姆,还有成员对德国法轮大法协会进行了批评,同时,还批评了法轮功在德国提起起诉的成员,这些在本报告之前并不为人所知。

  十四、“创始人”推出“他的学说”

  “作为法轮大法的创始人,当李洪志在1992年首次推出法轮功教学时,是受到中国政府的欢迎和支持的。法轮功因其对健康的显著影响和对道德的提升,在1992年和1993年被评为‘优秀气功学派’。”(来自:《中国的法轮大法怎么了?》)

  该网站在年初时一篇文章名为《法轮功,中国传统的有效冥想运动和精神实践》。

  有证据证明,法轮功绝对不是“传统”的实践运动。“传统”可能是“法轮”的图标,来源于纳粹党徽标志。在其他地方,他被解释为:“什么是法轮大法?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为禅修的一种……”“什么是法轮功?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种身体和心灵进一步发展的整体方法。”对于“法轮”这个词的含义还有其他解释。

  十五、对变节者的打击

  这个标题来自德国网络报(Netzeitung)的报道:“他的学生……不能做出任何不利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宣传。来自德国法轮功大法协会的通报:我们要重点指出的是,一本叫做《法轮功中的生命奥秘》的书,已经出版。这本书是对法轮功的教学和实践的篡改……不排除有出现书中所说的有导致健康问题的可能。”

  这个“重要通报”来自法轮功网站:http://www.falundafa.de/german/mitteilung.htm

  重要通知(2000年10月16日)

  我们要对一本出版读物的标题进行说明。《法轮功中的生命奥秘》,邢树著。

  这本书是对法轮功的教学和实践的篡改。不再符合李洪志先生本来的意思。不排除有出现书中所说的有导致健康问题的可能。请帮助我们传递这里的信息,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后果。

  正确的标题是:《法轮功圆满之路》,李洪志著。

  慕尼黑Droemersche Verlagsanstalt 出版社,ISBN 3-426-29042-1

  本书中没有其他文字,没有说明这些练习有潜在损害性质的话,更没有什么是错误的练习方式的说明。因此,它并没有对潜在的危险做出相关的警告。这本书本身只有一些图片。令人惊讶的是,它居然还在亚马逊网上以每本1.40欧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邢树:《法轮功中的生命奥秘》

  路德维希出版社,2000年。ISBN 3-7787-3881-X

  该书共有97页,配有大量插图。

  作者在该书中将“法轮”描述成一种“特殊的能量”,这是对李洪志主佛地位的否定。这也是一个常见的方式。这不是无害的,因为可能导致对现实的损失:“迅速提高层次可能会带来一些危险。如果学员不遵守纪律和不成熟,那么会产生幻觉和幻想,特别是对有无限潜力和完美的洞察力……”

  邢树(可能是化名)开始在他的书中过分地夸奖教主李洪志。但后来他以作者的身份在著作中声称:“这种方法已经在我家传了几代人了”,“没有任何大师的存在。”他称小佛是法轮的开端:“由于有关法轮的传统的秘密知识已经被广泛传播,因此我决定,在这里分享,如何获得法轮的开端。此方法从古到今,在我家族中传承。它是一种在长期自我修炼法轮和由大师传功的中间状态。修炼小佛的方法是‘小悟’,不需要长期的修炼,它只需要学员们进行一定的努力。由师父给予的法轮和自己修炼的法轮的区别就在于它的强度:小佛是开端,而通过自我修炼快速形成的法轮还不是完善的法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任何情况下,学员都能不断地默默地修炼法轮,因为它始终是自己在修炼,这样就会不断的进步。”

  这说明了大师对自己的徒弟还是有敌意。



  十六、“肯定”?

  一再报道“新的肯定”。类似的标题:《德国外长菲舍尔在报告中提到法轮功》,但是没有看到菲舍尔讲话的文本记录。  

  “更令人遗憾的是,对于中国去年的人权状况,我们看到的不是积极的变化。持不同政见者遭到迫害和骚扰,比如政治异见人士、法轮功成员和基督教教堂、少数民族……这样的事在过去一年中增加明显。对言论、集会和宗教自由,这些事实表明中国宪法存在严重缺陷,酷刑和非法拘禁,没有司法介入的镇压依然在议程上。尤其令人震惊的是,这是由国家执行的。在中国遭到迫害的人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都多。仅在1998年,根据大赦国际的统计就有1769人。我们要求中国:停止对持变通政见者的迫害,释放因政治和宗教信仰而被拘禁的人,废除死刑的法律和法规,完善法治制度和落实联合国关于人权问题的两个建议,给予宗教自由……”

  这一切都与法轮功无关?

  十七、具有典型教派的特点?

  在说德语的地区出现的问题是,法轮功是否具备邪教的典型特征,特别是有一个教主崇拜,是否以他的指示马首是瞻。法轮功的支持者中的成员的报告说要重视对教派创始人的书面材料的学习。

  十八、自我描述:法轮功与政治

  “法轮大法不是宗教,但是将来的人会认为是宗教,传给世人目地是为了修炼,而不是为了搞宗教……宗教和政治是不能够合一的,其首领必会为世间俗事而用心……在历史的将来,任何时期大法都绝不能为任何政治所利用,大法能使人心向善,从而使社会安定,但是大法绝不是为了维护常人社会的这些而传的。弟子们切记,无论将来有多大政治与权势的压力,也不可以为政治权势所利用。”(参见:李洪志:《精进要旨》之大法金刚永纯,1996年9月7日)

  十九、这些都是免费的?

  根据网站的说法,所有法轮大法的活动都是免费的。恰恰相反的是,李洪志在书中指出:“因为我们要印书、印资料,到处去传功,需要费用。我们收费,在全国已经是最低的了。”(参见:《转法轮》第3章第10节,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样传功)。

  法轮大法学员个人被禁止收取费用:“作为一个法轮大法学员,你将来出去传功,我们对你有两点要求:第一个要求是不能够收费。我们给你这么多东西,不是叫你来发财、求名的,是为了度你,是为了叫你修炼。如果你收费了,我的法身会把你所有的东西全部都收回来,那么你也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的人了,你传的也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了……第二个要求是不要往大法里边掺杂个人的东西。”(参见:《转法轮》第3章第10节,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样传功)

  新招募人员是否需要交费还有待观察。

  二十、关于如何对待师父的问题的指导

  紧接着前面的内容就是关于如何对待师父的问题:“也不允许象我这种形式传功,不准采取我这样的大报告的形式来讲法,你讲不了法。因为我讲的东西,意义是很深远的,结合了高层次的东西在讲。你在不同层次修炼,将来你提高以后,你回去听这个录音,你会不断的提高,你不断的听,你一直会有新的领会、新的收获的,读书更是这样。我这些话是在结合着很高深的东西在讲,所以这个法你是讲不了的。不允许你用我的原话当成你的话讲,否则,就是盗法行为。你只能用我的原话讲,加上老师是怎么讲的,书上是怎么写的,只能这样去谈。为什么呢,因为你这样一说,就带有大法的力量存在了。你不能用你知道的事情当成法轮大法来传,否则你传的就不是法轮大法,你等于破坏我们法轮大法。你按照你的想法,按照你的思想去讲,那不是法,不能够度人,也不能够起到任何作用,所以谁也讲不了这个法……你们传功的方法,就是在炼功点上,或者是在传功场上可以给学员放录音、录像,然后由辅导员教他们炼功。可以按照座谈会这种形式,大家互相切磋,互相谈,互相讲,我们要求这样做。同时,不得管传播法轮大法的学员(弟子)叫作老师、大师等,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進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不止这些,我告诉你,读我的书,看我的录像,或听我的录音去学法学功,真正把自己视为炼功人,也同样会得到该得到的这些东西。”(李洪志:《转法轮》第3章第10节,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样传功)

  所以,不是创始人李洪志说的话都不允许传播,但必须证明这些话是在录音带和录像中李洪志说过的话。

  李洪志对侵犯版权的死亡威胁

  “弟子们呀!我一再讲大法传给人已经是对人的最大慈悲了。这是亿万年从未有过的事呀!可是有的人就是不知道珍惜,还有的人想把法或动作改动后成为他自己的,或者成为他们民族、他们国家的什么东西,想一想吧!你们觉的不错是为了自己执著的利益,或者为了你们的民族如何等等,这是常人的认识。如果是对待常人社会的什么东西可以,可是这不是常人的东西呀!不是为了你们民族如何才传的。这是宇宙大法,佛法的根本呀!传给人是叫人得度,而你改动这么大的法……?动一点已经是天大之过了。你们千万不要为了执著常人社会的如何而动邪念哪!危险至极呀!你们知道吗?这些年有的学员突然死亡了,其中有一些就是因为这样干了造成的……”(《大法不可窃》,1996年9月22日)

  “邪教特点实际上仍然存在”

  Martin Scheidegger在基督教研究中心负责“宗教教派和教派中的特殊群体”研究,Luzern来自瑞士的报道:“事实上,宗教主义倾向实际上是存在的,这点从法轮功在瑞士的发展看得很清楚……这些指控不是凭空而来,从《转法轮》中看看李洪志的所作所为就能了解事情的真相。”

  Martin Scheidegger特别指出,在中国受益于法轮功的治疗方法的人,很可能实际上是受益于气功。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要求不准修炼气功,只能修炼法轮功”。(参见:《诺查丹玛斯和政治》,2000年10月16日,)

  “当前在中国所发生的事是历史上就已经安排好了的,许多人也曾经在历史上预言过。由于他们都是采用不正面直说的办法,既符合世间的迷,同时又告诫了世人,所以常人只能在历史过去之后才能认识到。如对于当前中国所发生的事,几百年前的法国人‘诺查丹马斯’在他的《诸世纪》预言中这样讲:一九九九年七月,为使安哥鲁亚王复活,恐怖大王将从天而落,届时前后玛尔斯将统治天下,说是为让人们获得幸福生活。”(参见:2000年6月28日《预言参考》)

  李洪志对待同性恋

  “现在有些人不仅贪婪,他们面对犯罪也不退缩。为了钱,他们可以实施每一个可以想象的犯罪:谋杀和屠杀,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同性恋和吸毒等。”(参见:《转法轮》李洪志,什么是气功的能量?)

  “人类社会变化的非常可怕!什么吸毒呀、贩毒呀,人无恶不做呀,有许多人做了很多坏事呀;什么黑社会呀、同性恋呀、乱性呀等等都不是做人的标准了。”(参见:《悉尼法会讲法》,李洪志)

  李洪志对疾病的解释

  “关于新学员在一开始学功时,和身体已经调理过的老学员,为什么会在修炼中出现身体不舒服,象得了重病一样哪?而且每过一段时间会出现一次呢?我在讲法中告诉你们那是在消业,消去你生生世世所欠下的业力的同时也是提高一个人的悟性,而且也在考验着学员对大法是否坚定,一直到走出世间法的修炼,这是概括的讲……但人一有病就吃药,或采取各种方法去医治,那么实质上就是把病又压進身体里面去了,这样上一世干坏事留下的病业没有还成,那么这一世又会干一些不好的事伤害到别人,从而又会有新的病业出现,得各种病。但是人就吃药或采用各种医治方法,把病又压進身体里边去了……那么我们修炼的人除了师父给消的业以外,自己还得还一部份,所以会有身体不舒服,象有病一样的感觉,修炼就是从人生命的本源上给你清理。象树的年轮一样每一层都有病业,那么就得从最中心给你清理身体,但是要一下子全部推出来人会受不了的,有生命危险。”(参见:《精进要旨》之病业,李洪志)

  李洪志对精神疾病和精神错乱的解释

  “再有一种情况就是有的人得了精神病,就说他走火入魔了。也有的人还等着我给他治精神病呢!我说精神病不是病,我也没有时间去管这些事。为什么呢?因为精神病人他没有病毒,身体里没有病变,没有溃疡,要叫我看就不是病。精神病就是人的主意识太弱了。弱到什么成度啊?就象那个人老是当不了自己的家,这个精神病人的主元神就是这样的。他不想管这个身体了,他自己老是迷迷糊糊,老是精神不起来。那个时候副意识、外来信息就要干扰他。各个空间层次那么多,各种信息都要干扰他。何况人的主元神在生前可能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还有债主可能要害他,各种事情都会出现。我们说精神病就是这么回事。叫我怎么给你治?我说真正的精神病就是这么得的。那怎么办呢?教育他,让他精神起来,但是很难做到。你看精神病院那个大夫手里把电棍一掂,他马上吓的一句胡话都不说了。为什么呢?那个时候他的主元神精神起来了,他怕电他。”(参见:《转法轮》李洪志,6.1章)

  李洪志对恶魔干扰的解释

  还有一种魔的干扰形式。大家知道我们炼功可以开天目,有的人开了天目之后在家炼功,会看到一些害怕的景象、害怕的面孔。有的披头散发,有的要和你拼杀,甚至做出各种举动来,很吓人。有的时候一炼功看见窗户外边趴的都是这个,很吓人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呀?这都是魔的干扰形式。但是在我们法轮大法这一门中,这种情况极其少见,百分之一吧,多数都不会遇到这个情况。因为它对我们炼功没有什么好处,所以就不允许它采取这种形式来干扰你。在一般功法的修炼中,这个事儿就是一个最普遍的现象,还得持续很长的时间。有的人就是因为这个炼不了功,吓坏了。晚上炼功都是选很静的环境,一看跟前站一个人,人不人鬼不鬼的,吓的就不敢炼了。在我们法轮大法中一般没有这个现象,但是极个别的还是有,有的人情况是极其特殊的。(参见:《转法轮》李洪志,6.2章)

  二十一、关于天安门广场的游行示威活动

  《法兰克福评论报》2000年11月18日

  来自电子邮箱的信息:注意故宫广场前的示威活动。

  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救世说:法轮功在中国受到迫害的宣传是为了操纵媒体。


  马斯(Harald Maass,发自北京)


  电话另一端的人说:“这是关于一群人在北京一个大广场被捕的消息。”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怪异。他说他是法兰克福的一名汉语学生,刚刚从中国回来,关于“德国报纸的报道”,他想说点儿什么。类似的电话本周已经接到不少,都是自称在北京工作的新闻记者。

  这个自称为Peter Recknagel的德国年轻人说,他必须要小心,因为他在电话中提到的“一群人”是被中国禁止的法轮功团体,很多成员都被捕了。国家各大媒体展开了一场抵制邪教的宣传战。

  那么Peter Recknage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呢?一个小个子的肌肉男走进了办公室。没有多久,他就直接进入话题。他说,德国媒体对法轮功在中国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对于十月发生的天安门广场上追随者被殴打事件,Peter Recknagel的神情相当忧虑,“但他们写到,我们是一个邪教,我认为这不对。”

  在北京的记者对这位年轻人提出的观点非常了解。1999年6月(编者注:原文如此,应为7月),当中国开始禁止法轮功运动,海外的法轮功支持者就发起了一场媒体对抗运动:将法轮功描述为“邪教”或者“教派”的记者们收到了法轮功弟子们发来的信件、邮件、电话。法轮功团体声称“法轮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邪教或教派”,这个团体由李洪志创办,他目前过着流亡生活。Peter Recknagel是这样陈述的:“我们是无害的冥想运动。”

  然而,法轮功可能并非“无害”。这个团体自1992年创立以来,在全球已拥有一大批信徒,组成元素包括气功、佛教和道教,他们对创始人李洪志寄予奇异的个人崇拜。这种冥想训练的基本目的是使练习者得到所谓的“道德提升”。但是,他的教义中也出现出了种族主义和歧视性的内容。李洪志把混血儿描述成“有缺陷的人”,在他看来,同性恋就如同谋杀或吸毒一样严重。特里尔大学(Trier University)的汉语教授Sebastian Heilmann说:“法轮功可以说是一个教派,是一个具有共同的信仰、宗教仪式、集会的团体。”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威廉·刘教授说法轮功是一个“准宗教式的邪教”。

  但是法轮功弟子不愿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做的报道。从在法兰克福的地方报刊到《华盛顿邮报》以及《法兰克福评论报》的记者经常收到宣传信件,寄件人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法轮大法协会成员。仅在德国就有几十名法轮功活跃分子,显然他们的宣传是经过训练的。但不同的是,Peter Recknagel 反对歧视同性恋者和混血儿。他说:“这是李洪志书上没有提到的内容。”

  互联网在坚持不懈教育弟子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在欧洲和美国的法轮功网站都已经建立起来,有兴趣者可以订购书籍和录像,并根据文本的宣传反驳批评者的指控。“法轮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教派……没有会员,也不收费,没有利润的动机。”抱怀疑态度的追随者说,“我们是一个松散的组织。”

  许多证据表明,有一个强大的组织作为法轮功的后台进行指导。法轮功通过书本和视频来获取可观收入,其中心在美国纽约,这个地方正是李洪志的流亡地。一个法轮功新闻办公室经常从那里发出电子邮件信息,向记者通报关于他们在中国受到迫害的报告。很显然,法轮功弟子在天安门广场示威的指示是来自纽约的命令。

  北京记者于10月底收到了来自纽约法轮功办公室的一封电子邮件,名为《开始啰!》。在电子邮件中,对中国的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广场示威的细节进行了预告:200名抗议者主要是各省的农民,在他们散发传单之前,就会被中国警察抓走,遭到殴打。

  像这样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它记录了法轮功污蔑理性合法对待邪教的北京当局。此外,法轮功弟子好像还在媒体工作上做文章。他们不断挑起争端,还对媒体称被逮捕的人是邪教受害者。然而在西方媒体的报道中很少有关于李洪志大师的背景、法轮功组织的结构和救赎的教义所呈现的超凡结果、信徒的心理状态等内容。

  德国法兰克福法轮大法协会会长Peter Recknagel也是守口如瓶。他不能也不会报告任何有关李洪志大师如何在纽约掌管全球团体的情况。有一次在他对北京为期一周的访问中,接触了十几个德国记者和外交官,他没有什么表示。相反他做了这样一个报道,他的一个病危的朋友通过法轮功恢复了健康。他在突如其来的压力下反而很兴奋,按着脑门沉思了很久,陷入了一整天的冥想。他按照法轮功书籍中介绍的那样做,想开“天眼”。他容光焕发,但却说:“不幸的是,我什么也没有看到。”

 


 

【责任编辑:晨曦】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