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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蒂斯·拉恩:法轮功人员死亡的真正原因(图)

作者:Patsy Rahn 扬帆(编译) · 2010-07-26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美国肯尼恩学院网站发布了美国的中国儒家思想研究专家帕蒂斯·拉恩(Patsy Rahn)的一篇文章,该文章通过分析法轮功教义,认为发生法轮功信徒死亡事件的真正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想采取极端的方式向政府抗议,另一方面是法轮功信徒相信李洪志所谓“法身保护”的谎言,为了邪教断送了自己的生命。

  2001年1月3日,法新社和BBC电视台播发了位于香港的人权与民主信息中心报道的几名法轮功练习者死亡事件,并配发了醒目的标题《人权组织称又有4名法轮功练习者在羁押期间死亡》以及《法轮功人员遭毒打后死亡》。

  某人权组织称,最近2周内又有4名法轮功练习者在羁押期间死亡。报道称,死者之一,32岁的妇女苏琼华从6楼的阳台上坠楼身亡。据该通讯社报道,这已经是第九起法轮功练习者坠楼死亡案。这也是信息中心及法轮功组织首次表态认为是人为因素导致法轮功练习者坠楼死亡。法新社报道称:“与此同时,32岁的苏琼华在遂宁市6层楼的家中阳台上坠楼或被人推下楼后宣告死亡。为了躲避逮捕,她将自己反锁在家中,并与试图从楼顶进入的警察发生冲突。信息中心称,她在冲突中从阳台坠楼。”BBC报道称她“在警方试图实施抓捕过程中从阳台坠楼导致死亡”。9起坠落死亡的案例中,3起是从飞驰的火车中跌落,其余6起是从高楼坠下。据我所知最早的法轮功练习者死亡的报道是王国平事件,他从8楼的窗户坠下,此事在1999年10月27日的美联社和CNN都有报道。其他坠楼死亡的案例还有:2000年5月姚宝荣;2000年9月李发明;2000年10月庄光新和钟恒杰;2001年1月苏琼华。其余从飞驰的火车上跌落的有:1999年10月的赵东和陈英,以及2000年10月的张志友。

  法轮功组织称这些坠落死亡的案件都是因为法轮功练习者迫于警方的压力,以及对未来可能的监禁与迫害的恐惧所致。李洪志在他的教义中明确反对用自杀的方式逃避痛苦,正因如此,中国官方认为这些案例都属于自杀,而法轮功组织则予以否认。唯一引用了目击者描述的报道是法新社2000年9月6日的一则新闻:“又有3名法轮功人员在羁押期间死亡。”报道称8月10日,52岁的老人李发明在“警察到他家实施拘捕”时“离奇地”死亡。报道接着说“当时李的几个同事看到他从4楼家中的窗户跌落……同时李跳窗坠楼也得到了中国官方一位发言人的证实”。报道继续引用警方和法轮功组织双方的陈述:“警方称李为自杀,但香港法轮功组织发言人索菲·肖称这有违法轮功素来反对自杀的教义。”

  如果这些血淋淋的事件不是因为忍受不了痛苦而自杀,那又该如何理解呢?辛格·李和亚瑟·克莱曼(见《中国社会:变革、冲突与反抗》)在《中国社会的自杀抗议》一文中指出,中国是世界上报道自杀数量最多的国家,这与中国长期以来无处不在的社会批评不无关系。这些自杀事件也许不仅仅是,或许根本不是对恐惧的绝望,而是一种政治抗议。

  此外还有一个可能的影响因素。李洪志在其教义中称自己有特殊的能力能够保护法轮功的每一名信徒,因此他说:“什么也伤不到你们”(《转法轮》第三讲)。李洪志对此的解释是他拥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所以每名法轮功练习者身边都会“有我的好几个法身”,也因此“在我法身的保护之下,你们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李洪志不断表示自己的法身可以保护信徒们的安全。他告诉信徒:“我保证你们绝对的安全。”

  李洪志还向信徒们灌输:“只要打通了你的大周天”,你就可以“白日飞升”了。在法轮功的纲领性书籍《转法轮》中,他说道:“其实我告诉大家,大周天一通这个人就可以起空的,就这么简单…… 我说多少万人能够达到这个成度都不玄的,因为大周天它毕竟是刚刚练功的起步。”(第八讲,《周天》)

  李洪志坚称他所谓的法身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每一位练习者,为他们化解一切危险,并且练习达到一定程度后,练习者还可以飞上天。李洪志的上述教义会不会与报道中的坠楼死亡事件有着某种关联?在充满焦虑与恐惧,和(或)对李洪志极度崇拜的气氛中,某些极端的练习者会不会相信师父真的可以保护自己,真的可以帮助自己逃出升天?

 


 

【责任编辑: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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