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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信徒的底细(下)

作者:德米特里·格拉诺夫 李昂(编译) · 2011-11-23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2008年10月,乌克兰“民主国家的异端与社会”网发表了乌克兰著名新闻记者、反邪教人士德米特里·格拉诺夫的专题调查报告《法轮功信徒的底细》,报告共分九个部分。本网将陆续编译介绍给广大读者,使读者深入了解法轮功给外国政府所制造的麻烦和给外国公民所造成的伤害,并从国外专家的视角深刻透视法轮功这一邪教组织的本质。

  法轮功信徒的底细(上)

  法轮功信徒的底细(中)

  第七部分 李洪志的信息泼污之“活摘器官”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小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耶稣基督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数以百万的基督徒们遵循着《圣经》的真理。《圣经》经文的睿智和正确经过了人类上千年实践的检验,因此,《圣经》的智慧超越了宗教的界限,成了信教和不信教人们共同的智慧。而坚持《圣经》的智慧,人们就不会相信那些在小事上经常撒谎的人,就会对这些人的任何事情产生怀疑。

  法轮功信徒虽然号称自己坚持真理,却常常“在小事上不义”。其“不义”之处表现在他们宣称中国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用于出售,类似的指责还有所谓的种族灭绝。为此,他们需要拿出证据,而且是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而不是间接的论断。在报道材料中、在打出的标语中、在公开的模拟表演中、在法轮大法和“大纪元”的网站上,法轮功信徒们大肆宣扬中国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特别是大量关于所谓苏家屯集中营的消息。他们展示了火葬场烟囱,认为这是用于手术后焚烧法轮功学员尸体的。在法轮功的网站里又说,苏家屯血栓病医院的锅炉房被用作火葬场。他们援引“目击者”的话说,血栓病医院进行了许多起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手术。据他们的调查材料称,尽管在苏家屯郊区确实有一个殡仪馆,而尸体实际上却是在医院的锅炉房火化的。一些参加了令人恶心的焚尸过程的人,还保留了从尸体上取下的戒指和其它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民政部门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未经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兴建火葬场。血栓病医院胆敢公然违反国家规定在自有的锅炉房火化尸体,焚尸灭迹向公众隐瞒自己的行为。法轮功的吹鼓手们就是用这样的信息来操纵读者的意识的,先说是摘取器官,然后又说这些信息经“确认”不是事实,而是违反殡葬法的间接报道。从所有关于摘取器官的报导中,你无法明白,这个地方到底是在血栓病医院还是在其他某个医院。

  报道摘录:2006年3月9日的《大纪元时报》发布了一个可怕的消息——在中国发现了一个隐藏在苏家屯医院内的集中营。从中国出逃的化名为“彼得”的记者称,中国进行了数千例摘取活体器官的手术,他声称这“比任何噩梦都恐怖”。三月下旬,该报编辑部收到了一名沈阳退休军医的来信,他声称,尽管某些细节不准确,所谓的苏家屯地下集中营确实存在。他提供的所谓“一手”消息是这样的:

  “有人告诉我说,凡是建造苏家屯集中营的人都被长期监禁,他们并不知道建造集中营的目的,也搞不清楚,为什么那里会有火葬场,还有那么多医生。”

  “如果有人死了,这不是普通事件,尸体应该运往市火葬场。为什么苏家屯集中营内私设焚尸炉?那里为什么要焚烧尸体?为什么集中营内有那么多医生?”

  消息提供者称:“我有很多信息渠道,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我非常谨慎,我从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诊所摘录信息,这对于我来说是重要的信息来源。”

  他还补充说:“在中国获取信息很困难,因为人们生活在恐惧中。我们拥有很多信息渠道。”此人还说:“我认为有责任公开秘密。”

  必须要指出的是,该消息开头说“有人告诉我”,而结尾却说“我觉得有责任公开秘密。”分析这些话,这个人的神智是否健全足以令人怀疑,在他所说的话中,未能举出哪怕一个确凿的事实,只有他个人对于“有人告诉我”的议论。所以所有涉及苏家屯医院的情况都没有任何具体事实,通篇都是一些臆测、猜想和“有人说了什么”。

  要真正了解真相,必须去这个医院看一看。当然,一定要去一趟所谓的“火葬场”。我和“拯救家庭与个人”全俄社会组织主席弗拉基米尔·佩图霍夫一起进行了实地考察。为了证明我们确实去过苏家屯医院,我们拍摄了很多照片并对医院附近的居民做了大量采访。对于“这家医院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然后把他们尸体在这个锅炉房里焚烧,是否确有其事”这个问题,苏家屯居民们的反应非常有趣,我们在他们的回答中听到了许多对传播此类消息者的“忠告”。人们对他们城市遭受诽谤非常愤怒,而医院的员工对这样的诽谤以幽默来回应,他们说,有这么多人来考证这个消息,医院完全可以设立一个商业性的旅游部门。

  但是,就在医院员工把摘取器官赢利的消息当作笑料之时,居然还冒出了几个以此为题大做文章的人——他们就是加拿大人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他们决定投身于调查传闻中的摘取器官,他们四处乱撞,寻找有关摘取器官的可疑“证据”。他们到处找证据,就是不去中国找。

  以下是法轮功网站的报道:

  5月8日,在渥太华新闻发布会上,前加拿大亚太事务国务秘书大卫·乔高和著名维权人士大卫·麦塔斯宣布,将开展独立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以向世人公开正在进行的暴行。来自加拿大三个政党的七名国会议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2006年7月6日报告出台。其结果令人不安。“本报告中的指控如此令人震惊,以至令人难以置信。如果这些指控是真的话,它将是我们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丑恶的邪恶,尽管人类目睹了各种各样的堕落。正是这种恐怖使我们难以置信的向后退缩。但这种难以置信并不意味著这些指控是不实的”。

  为了深入进行调查和让舆论了解报告结果,他们走访了30多个国家,收到很多回应,受到了一些批评,也发现了许多新的证据。计划推出一本新书。就是否修订报告和继续调查的问题,大卫·麦塔斯回答:“是的,将继续,因为我们要继续寻找新的证据。因此,我们认为该报告将有推出第三版的可能性。”

  人们得到的印象是,这两个大卫决定以法轮功为话题开展宣传活动,可以推测,为了他们的宣传活动会有人给他们出钱。他们无需自己出钱周游了三十国,而出书后又能在这三十国推销,既可传名于世又能赚得百万进帐。

  当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在基辅逗留期间,我和他们打过交道,他们还接受了我的采访。我问大卫·乔高能否在法庭上证明关于中国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这一信息的真实性,乔高回答说不能。

  2007年11月15日,法轮功信徒在基辅独立广场举行了公开抗议活动,进行了摘取人体器官模拟演示,两个大卫参加了这个活动并做了公开演讲。当被问到为什么要伙同抗议活动的组织者一起破坏乌克兰法律时,大卫·麦塔斯回答说,他与这些人没有任何关系。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小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这些家伙在小事和大事上都不能取信于人,他们对道听途说之事的信口雌黄又如何能让人相信。他们太希望医院的锅炉房能够变成火葬场,两个大卫的下一本书太需要这样刺激的题材啦!

  第八部分 李洪志的信息泼污之“自焚疑点”

  据报道:2001年1月23日,中国春节除夕,河南省开封市的7名法轮功信徒在北京天安门集体自焚,刘春玲当场死亡,刘思影送医院后死亡,郝惠君、陈果、王进东严重烧伤,死里逃生,另外两人刘葆荣和刘云芳,因警察抢救迅速自焚未遂。

  中国所有电视频道都播出了这起事件,一个女孩全身燃烧的录像传遍了全球。是什么原因促使这些人选择了如此恐怖的自杀方式?说法有两种,一说这是对中国禁止宣传法轮功学说的抗议,另一说是法轮功信徒想以此方式求得“圆满”和“升天”。不能排除这两个原因相加才是自焚事件的真正原因。

  中国政府对这起事件高度关注,因为当时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信徒深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遵照“师父”从美国发出的“圆满”指令,全国发生多起法轮功信徒自杀事件。法轮功学员的集体自焚可能会引起群体效仿。可以推断,在让信徒们进行自杀时,法轮功的首脑们认为自杀会变成大规模行为并进而导致全国局势不稳定,如此一来,政府与法轮功头目之间的冲突就会从邪教斗争层面上升到政治斗争层面。因此,就在2001年2月,中国政府发布了对330名法轮功组织骨干分子的逮捕令。

  中国政府成功应对了出现的问题,可能引发大规模狂热的导火索被及时扑灭,形势对这一事件的策划者们——即法轮功信徒世界运动的头目们变得不利。

  天安门自焚事件向国际社会昭示,法轮功组织具有对其信徒施加破坏性影响的特征,而这又是对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习练者所持态度、特别是对法轮功组织的头目尤其是李洪志本人态度的有力辩护。在此背景下,李洪志及其亲信们采取了倒打一耙的战术,他们指责中国安保部门导演了自焚事件,并广泛散布所谓的八大“证据”。

  本文作者当时就在天安门广场,也具备分辨现场情况的知识,因此想对这八条指责逐一给出答案。

  法轮功信徒称:我们复原了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录像副本,并发现了一些差异,足以证明报道的虚假性。录像的关键疑点有:

  1、录像是由上下两个角度的摄像机拍摄,而天安门广场的监控摄像机无法这样拍摄。

  对此问题不禁要问:有谁知道广场上装了多少台监控摄像机,更重要的是,有谁知道它们被装在哪里?我曾试图了解基辅独立广场有多少监控摄像机、它们被装在哪里,结果一无所获,因为这是保密信息。专家认为,有不少于10部录像机昼夜不停地监视着独立广场上发生的一切。

  考虑到天安门广场周围建筑的历史意义,可以相信,这里的摄像机数量会比基辅多出数倍。必须告诉读者环绕北京天安门广场的有:“紫禁城”博物馆,过去这是中国的皇宫——它无论对中国人民还是全世界人民都是极具历史意义的建筑瑰宝;毛泽东陵(译注:即毛主席纪念堂)——中国人知道如何正确做出历史的评价,毛泽东在中国人民心中是一位为国家独立做出巨大贡献的历史人物。站在天安门广场不难发现,既可以从上拍摄也可以从下拍摄。

  2、拍摄者被发现但警方却没有阻止他。为什么不像对待CNN记者那样禁止这个人拍摄?

  我又得以问为答。有谁知道当天在天安门广场上有多少带着摄像机的工作人员?在基辅独立广场每天都有一些不起眼的人必须用摄像机拍摄看到的一切情况而同时又不干预情况,这就是他们的职责。

  3、许多人都在事发现场附近驻足旁观,而同时身处远处的人却跑来救助。

  我们先说跑的人吧。向事发现场跑过来的有可能是正在广场上散步的人,有出于好奇的,有确实跑来援救的,向着火地点跑过来的也可能是此前在附近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再来说说那些袖手旁观者,并非所有人都是英雄,有人害怕,有人不想多管闲事,也不排除其中还有跟着起哄的无耻之徒。

  4、在这次可怕事件中唯一一名丧生的刘女士头后部遭到重击。

  录像上清楚显示,有人如何用灭火器为烧着的刘女士灭火,而她又是如何向后倒在地上。在刘倒地之前大火分明已经吞噬了她的全身,灭火器喷得她的头发四处飞散,这意味着她的头部可能已被烧得胀裂,而刘倒地的轨迹则表明,其后脑壳是撞到了地上。

  5、天安门广场的巡逻警察手持灭火器和灭火毯——这是前所未有(摘自驻北京的欧洲记者的报道)。

  我也从未见过基辅的巡警手持灭火器、腋下夹着灭火毯。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首都你都不会看到如此装备的警察。但是,当发生公开自焚事件时出现携带消防器材的治安人员,这又有什么反常?1992年基辅,大白兄弟会信徒聚集于索菲亚大教堂准备自焚,警方得知这一计划后,也配备了灭火器。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在索菲亚大教堂发生了自焚,而警察也使用了消防器材,难道这就可以成为被指责导演自焚的理由?

  6、一名自焚者一直在说话,直到他不说话,而火也已经熄灭,才给他盖上灭火毯。

  谁知道他在说什么?也许他在说,要是给他盖毯子手榴弹就会爆炸。再说为什么火已经熄灭还要给他盖灭火毯,既然灭火器能用,为什么还要盖毯子?录像上看得很清楚,人们往“自焚者”身上盖毯子,他却在不停地把它抛到一边。

  7、最初的新闻报道称,有五人参与了事件,一周后又说有7人进行了自焚,其中还有一名12岁的女孩。

  在经过一周时间的调查后,发现一些新情况,这是常有的事。随着对事件的深入了解,作一些类似的澄清也太常见啦。

  8、CNN报道说,只见到5个人,没再见到任何孩子。

  但事件的参与者说,他们带着自己的孩子,而孩子就在旁边。谁更可信,是CNN还是孩子的家长?后来法轮功信徒们试图间接证明在广场自焚的不是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他们这样写道:

  1、任何形式的杀人,包括自杀,都不符合我们的学说。

  这是地地道道的谎言。正是李洪志所谓“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的指令,导致了自杀事件在全中国频繁发生。

  2、在自焚事件发生前后,数千名学员一直采取和平方式表达诉求。自焚这种行为与修炼法轮功的性质不符。

  在本章之后,我们将列出一个受李洪志学说影响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简短名单。但如果要列出一个完整的受害者名单,那就得出一本书。

  3、那名死亡的妇女并不是法轮大法修炼者(摘自2001年2月3日《华盛顿邮报》报道)

  难道《华盛顿邮报》的记者比死者的亲属更了解情况?难道他认识她?亲属说她是从1996年就成了法轮功积极分子。我们应该相信谁呢?

  第九部分 邪教害命:300多名法轮功信徒自杀

  李洪志说:

  “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

  以下是一些类似的自杀事例:

  七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北京)集体自焚。2001年1月23日中国春节前夕,七名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学员在广场上集体自焚。刘春玲当场死亡,刘思影送医院后死亡,郝惠君、陈果、王进东严重烧伤,死里逃生,另外两人刘葆荣和刘云芳,因警察抢救迅速自焚未遂。在天安门广场追求圆满的最终结果是两人死亡、三人重伤。

  赫惠君,女,生于1953年12月,曾在开封一所中学任音乐教师。自从习练法轮功后,她变得性情孤僻、精神恍惚、身体衰弱。她严重烧伤,肺部严重受损。

  陈果,女,生于1980年5月,赫惠君的女儿,中央音乐学院学生。1996年她与母亲开始练习法轮功。她在给老师的一封信中写道:“感谢‘法轮大法’给了我生命”。直到自焚前陈果还在问她会不会感到疼痛?王进东责备她说:“疼痛——这是常人的感觉。我们修炼人不会感到疼痛,而且立即就会升天。”她全身80%烧伤,包括头部和面部约50%三度烧伤。

  刘春玲,女,1964年2月生于开封,1999年10月开始习练法轮功。她因烧伤当场死亡。

  刘思影,女,刘春玲的女儿,生于1988年3月,在自焚时还是一名12岁的小学生。1999年她和她的母亲一道开始习练法轮功。包括头部和面部,她全身约40%三度烧伤。她失去双眼睑,面部和双手完全被毁,同时还伴有严重一氧化碳中毒。尽管北京积水潭医院的医务人员全力抢救,她还是因严重烧伤而不治身亡。

  王进东,男,1951年1月生于开封,是此次自焚行动的组织者。他从1998年开始习练法轮功。他喊道:“法轮大法——这是所有常人都要修炼的。”整个事件中,他遭受了严重的烧伤和一氧化碳中毒。

  刘葆荣,女,1947年12月出生于开封,1995年10月开始习练法轮功。警方拦阻她时,她哭喊:“让我升天,让我升天。”这一事件发生后,她不断地说:“按照‘大法’说的,达到一定境界,圆满升天时烟应该是白的,一瞬间就达到了,元神走了,肉身留下,变成舍利子。可她们烧的时候全是黑烟。没想到会那样!”

  刘云芳,男,在1944年5月生于开封市,集体自杀的组织者之一。1997年他开始习练法轮功。悲剧发生前他对刘思影说:“天就是金子铺的:路是金子的,树是金子的,什么都是金子的。”

  李进忠,男,50岁,山西省屯留县人,1997年春天开始习练法轮功并逐步沉迷其中。他变得对周围的一切彻底地漠不关心,整天大门不出,全身心地投入习练法轮功、读法轮功的书籍。1999年7月,辅导员常浩驰找到李进忠,对他说,他们“已经功成圆满,可以升天了”。7月4日,李、常二人一起自焚。

  常浩驰,男,27岁,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时与李进忠成为功友。1999年7月3日常找到李。他们一致认为,他们“已经功成圆满,可以升天了”。俩人于次日凌晨在村外堆积树枝,以练功打坐的姿势相对而坐,浇上汽油自焚身亡。

  马建民,男,54岁,退休人员,河北省人氏。1996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并逐步沉迷其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日益孤僻、怪异。他拒绝在医院治疗,停止服用控制血压和胆固醇的药物。马坚信李洪志书里写的,他常说:“法轮在我肚里旋转”和“修炼人都要感谢佛。”1998年9月4日,他剪开自己的腹部试图在里面找到“法轮”而死亡。

  陈英,女,18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名高中学生。她从母亲那里了解了法轮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孤僻,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通过习练法轮功成为超人甚至是佛。1999年7月,她为习练法轮功离家出走,学校和家里为找她花费了巨资。8月份家人找到她时,陈已经精神失常,几次试图自杀“升天”。8月16日,趁家人不备,陈从北京到佳木斯的列车厕所窗口跳下。当地警方赶到立即将她送到附近的医院。陈于当晚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女儿的去世让她的母亲十分震惊,深感悲痛,至今不愿提起任何有关法轮功的片言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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