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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名记者质疑法轮功

作者:德米特里·格拉诺夫 沙莎(编译) · 2011-09-20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该文是乌克兰著名新闻记者、反邪教人士德米特里·格拉诺夫在其《乌克兰法轮功的底细》文集中撰写的序言。作者对乌克兰法轮功活动进行了敏锐观察并提出了一系列发人深省的问题,以此引起专家们对法轮功问题的关注和研究。

  子曰:“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谈及乌克兰法轮大法组织的活动,务必及时补充说明:乌克兰法轮功习练者与中国法轮功习练者毫无关系。为什么这么说?因其暗中目的各自不同。

  中国法轮功组织公开宣称其活动目的是“祛病健身”,而其真实目的正如中国最高法院做出的判决那样,在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乌克兰法轮功信徒公开宣称其目的在于:“维护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按照‘法轮大法’的‘真善忍’标准进行性命双修。”而其矛头却直接针对中国驻乌大使馆,组织所谓的维权活动,声援所谓的中国死难法轮功信徒。

  我们已了解法轮功组织给中国社会造成的危害,但是,乌克兰法轮功信徒会给我们乌克兰社会造成什么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这些问题必须由专家来回答。而需要回答的问题已积成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法轮功理论中包含宗教理论,其组织可以看作宗教组织,而乌克兰法轮功却以社会组织名义登记。由此产生一个问题:难道社会组织具有宗教功能?

  2、法轮功公开宣称其为“健身功法”,那么作为健身功法的法轮功活动必须得到卫生部专家的认可,并遵循1998年7月31日颁发的第23号乌克兰总统令《民间医学及非传统医学治疗问题的有关细则》。法轮功有吗?

  3、基辅法轮大法组织宣称其活动目的在于“维护组织成员合法权益”,那么,为什么该市法轮大法组织偏偏经常在中国驻乌大使馆跟前组织抗议活动,声援的却是他国公民的权益?

  4、根据专家们的意见,法轮功信徒在中国驻乌大使馆近旁公开展示的血腥照片对所有人尤其是对孩子会产生负面的心理影响。其行为难道不违法吗?

  5、按照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社会组织“法轮大法”的章程,其成员年龄必须满14岁。可有谁研究过,法轮功理论对儿童心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6、法轮功理论是由李洪志创立的系统人生观和道德规范,乌克兰尚未有人对其进行分析鉴定。难道对中国人有害的东西会给乌克兰人带来好处?

 


 


 

【责任编辑: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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