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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西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门徒会”邪教案件

作者:剡文鑫 董立新 · 2016-02-15 来源:凯风网

  【凯风网2016年2月15日消息,通讯员:剡文鑫  董立新】22日,宁夏西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门徒会”邪教案,薛荣华、李金辉等18名“门徒会”邪教成员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一审判处8个月至3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等不同刑期或免于刑事处罚。 

  此次宣判,薛荣华、李金辉等7名主犯被判处3年至3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韩彩凤、王俊梅等7名从犯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缓刑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党克信等4名从犯免于刑事处罚。宣判后18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西吉县人民法院查明,1995年以来,薛荣华、李金辉等以信奉“三赎基督”为幌子,在西吉县成立2个“门徒会”小分会,发展了10余个分会点和若干个教会,信徒涉及412个乡20多个村组的群众。他们“以家为接待点”,长期串联非法聚会,开展“收编牧养、送圣水、传福音”,禁食、祷告、跳天堂舞、抓“生命粮”等邪教活动,组建所谓的“天堂爱心超市”、传抄“道理、见证”,利用“茄子快传”等手机软件传送“灵歌”等非法音、视频及图片,积极进行“门徒会”邪教活动。同时,打着“信奉基督教”、“传福音”等幌子,迫使信徒盗窃洗衣机、电脑、电视等财务,鼓励信徒向神“献爱心”、缴纳“慈惠钱”、“慈惠粮”,非法聚敛财物,欺骗群众。 

  另查明,王亚奎自幼受家人教唆加入“门徒会”,十三岁即担任教点执事,被告人李金辉、李发祥等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后,不思悔改,李文部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仍继续参加“门徒会”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法院认为,薛荣华、李金辉等18人组织、利用“门徒会”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严惩,依法对18名邪教成员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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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