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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小说《镜花缘》里的女儿国和曾经的母系氏族女性的社会地位

2022-09-07 来源:腾讯网

在很小的时候,看过一本清代李汝珍写的长篇小说《镜花缘》,讲了秀才唐敖在考场失意的情况下,和他的舅子叫林芝洋、多久公,一起出海去做生意。

一日他们到了女儿国,船只泊岸。多久公和林芝洋来约唐敖上岸游女儿国去。

女儿国和别的国家不一样,这个女儿国是以女性为社会中心,络腮胡子的男人,涂脂抹粉加裹脚,穿裙带花,作为妇人以治内事;柔弱的女人反而穿靴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

作为娱乐小说,作者虚构了一个男女异位的国家,以男人对待女人的封建之道还治男人之身。

在女儿国,他们受到“妇人”的嘲笑与怒骂:“你们面上有须,明明是个妇人,你却穿衣戴帽,混充男人!你也不管男女混杂……。”

而他的舅子林芝洋,因为面孔白皙,胡子又在厌火国烧掉,而被女儿国的国王当做佳丽,强行立为王妃 。

还被几个五大三粗的“宫娥”摁住,强行穿耳洞、裹足。林芝洋因为受不了裹足的痛楚,为解放十个脚趾,将裹足的白绫扯了,还被国王命人用竹板打肉。

四个膀大腰圆的微须“妇人”,不由分说,将林芝洋轻轻拖翻,褪下中衣,被称呼为“保母”的宫娥高举三寸宽,八尺长的竹板,将林芝洋的屁股大腿打得皮开肉绽。

作者笔墨诙谐夸张,小说《镜花缘》女儿国这部分充满浓郁的喜剧色彩。

事实上,在距今约十万年前,女性曾经居于支配的地位,而男性则为被支配的一方。

当时出现了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共同体——氏族公社,作为原始社会的高级阶段,氏族公社又分为两个阶段,即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和父系氏族公社阶段。

母系氏族公社是氏族社会的主要阶段。那时候的女性居于支配地位,丈夫的位置反而居于妻方,而辈分是从母系计算,不像现在,以父系开始计算。

家庭的财产由母系继承。男女婚配实行族外婚制 ,就是同一系族内部不许通婚,男女婚配只允许不同氏族之间的同辈男女结为夫妻。所生的子女只知道母亲,而不知父亲。

而父系氏族公社是由氏族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男子居于支配地位,妻子从夫而居。辈分从父系计算。财产由父系继承。男子不再以狩猎、捕鱼为生。男子代替妇女从事农业和饲养业,妇女退居次要地位,转向家务和生儿育女。从此母系氏族瓦解,父系氏族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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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