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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名人不靠“评” 避免受制于名利的羁绊

作者:宋志坚 · 2015-11-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生活在现实社会中,常会与一个“评”字打交道。但我没有想到,这个“评”字系列里,居然还有评文化名人的。相关信息来自一位长者。那天他打电话告诉我,有人申报了“文化名人”,还给他寄了一份“申报表”,希望他为之“说说话”。看来,这位准“文化名人”底气不足,缺乏自信,方才有此请托。文化名人是评出来的吗?我当时就这样脱口而出。

  一个文化人的名气,应当是由他的实力与成就支撑起来的社会影响。如果文化名人也有“等级”,那么,这种“等级”只与他的社会影响相关。你在某个县、某个省内有相当影响,你就是这个县、这个省的文化名人;你的影响遍及全国,你就是全国的文化名人;你的影响突破国界超越时空,你就是世界文化名人。尽管也有一鸣惊人之说,也不乏处心积虑谋名谋誉的人,但这种影响大多还是长期积淀、自然形成的。

  而有些文化名人之“评”,却有太多勉强为之的色彩,一不小心就成了可以随意授受的饽饽,有闻着味的千方百计跑门路找关系。连离休多年的老人还有人请托,罔论其他。文化名人之“评”,也有太大的不确定性。比如,有多少人申报,有多少人参与,在多大的范围内进行?评审的标准是什么,评委由谁充任?如此等等,没有一定之规,也很容易成为某个圈子中人的自娱自乐。就像有些地方评项目、评基金,往往只要圈子中的几个人就能搞定,于是也往往有项目、基金的没有成果,有成果的没有项目、基金。

  名后面是利,两个字,经常是连在一起的。利益的诱惑越大,钻营的人越多。可谁靠实力与成就,谁靠炒作与噱头,谁靠公关与钻营,世人一时或许难辨,却也终究会水落石出见到真相。人为赋予的名气,自己心知肚明,你评他为文化名人,他也“名”不起来。评选本身既容易变味,评出来的文化名人,也就很难令人信服。而自然形成的名气,别人很难抹去,没人评他为文化名人,他也照样是文化名人。

  这让我想起了翻译家项星耀。海峡书局推出一套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文学创作丛书,该校副校长汪文顶教授为丛书所作的总序中有关于该校文学学科的一句话:“历史上,叶圣陶、董作宾等著名作家曾在此任教,著名的翻译家项星耀也曾任教于师大中文系。”我曾与项星耀先生下放在一起,这句话引起我的特别关注。我想,无论是1985年他从福建师大离休之时,还是1997年他去世时,似乎都没有人将他当做在福建师大文学学科一百余年历史中可与叶圣陶等相提并论的文化名人。然而,在他离世之后,包括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萨克雷的《潘登尼斯》、亨利·詹姆斯的《一位女士的画像》、简·奥斯丁的《曼斯菲尔德庄园》以及赫尔岑的《往事与随想》等不少由他翻译的世界名著先后再版。汪文顶教授引他为荣,只因为他的翻译成就令人瞩目。项星耀生前从来不想让谁为他“说说话”,去世之后更不会有谁再去给他做这样的“公关”。他的名气是自然形成的。而岁月的流逝,并没有使他的身影远去,只是把他的名字淘洗得更加光彩。

  评选文化名人,或许旨在鼓励文化人。然而,“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必先有心无旁骛的大境界,方才有深孚众望的大手笔。孜孜以求名利的,难免受制于名利的羁绊。纯以名利激励创新收效甚微,往往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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