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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为何不嘉奖这位清官 反下令处以宫刑

2020-09-29 来源:凯风网综合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历代有作为的君王都十分重视发反腐倡廉。但尽管严厉打击贪官,贪官也总是屡禁不止,因此清官就显得非常难难得,往往会受到皇帝的重视与嘉奖。可是在明朝有一位清官,他不但没得到朝廷的嘉奖,反倒被朱元璋下令处以宫刑。

这个倒霉的明朝清官叫曾秉正。

根据《明史》记载,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在洪武初年(1368年)进入官场,第一份职务是海州学正,级别为正九品,相当于现在区县教育局的局长。

洪武九年(1376年),这一年发生了多起自然灾害。古人不懂自然科学,以为这是上天对人间的惩罚。朱元璋赶紧下诏,让大臣们上书言事。曾秉正也写了一份疏折,洋洋洒洒几千言,正好说中了朱元璋的心坎上。朱元璋立马将曾秉正提拔为思文监丞。不久,升迁为刑部主事。洪武十年(1377年),曾秉正奉命出任陕西参政。参政隶属于承宣布政使司,为从三品。很快,曾秉正又被提拔为正三品的通政使。

曾秉正在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从正九品提拔到正三品,由此可见朱元璋对他的器重。

当然,“伴君如伴虎”,皇帝的心情是变幻莫测的。就在大家以为曾秉正将会继续在朝廷里高歌猛进时,他却因为违背了朱元璋的旨意,被革除职务,赶回老家。

曾秉正是一个清官,清官总是与“贫穷”两个字挂钩的。曾秉正家里不是一般的穷,而是特别穷——他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不得不卖掉了4岁的女儿。

朱元璋听说这事后,勃然大怒,下令将他处以宫刑。此后,曾秉正不知道去了哪里,史书上也不曾记载,似乎人间消失了一样。

有人认为,曾秉正卖掉女儿来凑路费,是在装穷。因为一个正三品高官(相当于现在的副部级干部),怎么可能连路费都拿不出来呢?朱元璋英明神武,明察秋毫,一眼就看出曾秉正在装穷,果断将他拿下,戳穿了他的虚伪面具。高,实在是高!

然而,曾秉正有没有可能是真的穷得连路费都拿不出来呢?如果我们认真研究一下明朝的官员俸禄制度,就会发现,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朱元璋是一个平民出身的皇帝,曾经吃够了元朝贪官污吏的苦头。当他创建了明朝后,一方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贪官污吏;另一方面又实行低俸禄制度。

在古代,官员俸禄比较低的王朝有两个,一个是汉朝,一个是明朝。明朝官员俸禄的水平,比汉朝还低。

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命令命中书省、户部制定了文武官员的俸禄标准,上至正一品,下至从九品,共分为18个等级。最高的正一品,俸禄为900石粮食;最低的从九品,俸禄为50石粮食。明朝的1石米约重153.5斤.这个斤不是现在500克的斤,而是明朝594.6克的一斤。50石粮食约5476公斤。

5476公斤粮食,看起来也不少了,可在肉食、蔬菜极度缺乏的明朝,这些粮食仅够5口之家日常食用。

更何况,这时候官员只有禄米,没有年俸,不发银两。曾秉正不想点办法利用职权“赚外快”,老老实实地做官,还真是有可能穷得拿不出路费。

官员贫穷,在明朝是一个普遍状态。

海瑞在浙江淳安做知县时,由于俸禄太低,日子过得相当窘迫。为了省钱,海瑞在官府后院开辟了一个菜园子,由老仆人种菜来吃,实行自给自足。有一年,海瑞的母亲过70大寿,向来孝顺的海瑞考虑到让母亲“打牙祭”,破例买了两斤肉。

海瑞家竟然吃了肉!这件事被当成特大新闻传得到处都是,还传到了浙江总督胡宗宪耳里,胡宗宪又郑重其事地转告给别人:“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

明朝重文轻武,知县级别不高,却也是掌管一方行政、司法大权的地方长官,却穷得连猪肉都吃不起,遑论其他人?

其实,我倒觉得朱元璋之所以雷霆大怒,严惩曾秉正,并非因为曾秉正“伪装清廉”,而是他卖了自己的女儿。朱元璋从小父母双亡,与哥哥、嫂嫂相依为命,非常重视亲情。他当皇帝后,对昔日出生入死的战友们刻薄寡恩,却对自己的亲人宽厚有加。

显而易见,在朱元璋看来,曾秉正为筹措路费,卖了4岁的女儿,是一种毫无人伦的做法,绝对不能效仿,因而予以严惩。朱元璋没有判处其他惩罚方式,而是选择了宫刑,自然也是意味深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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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