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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古代讼师那些精妙绝伦的讼词

作者:中国梦 · 2015-09-18 来源:凯风山东

  古代讼师幕僚等“刀笔吏”捉刀拟就的打官司的讼词,不乏奇文妙语,或搞笑,或精妙,或大胆,或文采奕奕,不仅体现了我国古代司法的逻辑性和严谨性,也可看到古代文人的风采蕴含其中。

  一、最搞笑的讼词

  徐文长用一段白布书写的讼词实在搞笑。

  王二娶了个小媳妇堪称美女中的极品,人称赛貂蝉。一日,赛貂蝉出去洗菜时被村上的“土豪”王万砍看见,追上去就想调戏一把。正巧王二赶到,他三拳两脚,就把王万砍打得哭爹喊娘,连喊饶命。

  官司打到大堂上,县太爷惊堂木一拍:“王二你狗胆包天,竟敢欺负到王“土豪”头上!如实招来。”

  王二也不说话,举起白布。老爷一看,上头写着:“我妻有貂蝉之美。”县太爷继续往下问,王二又把白布另一面举起。县太爷再一看,写的是:“万砍有董卓之淫。”

  县太爷:是何人写的。

  王二吞吞吐吐,挤出三个字:“徐文长。”

  “好了好了,恕你无罪,快回家去吧!”

  就这样,徐文长凭借搞笑的讼词打赢了一场官司。

  二、最在理的讼词

  沈拱山的讼词透着幽默。

  胡良被县太爷判定杀死了结伴外出贩布的古光,被判处死刑,待上报朝廷同意,秋后处斩。

  沈拱山在为胡良妻写的讼词中幽默了一把:“人命关天,岂能以区区一线断案?我夫还,彼夫未还,杀我夫之首偿彼夫之命。若彼夫还,我夫之首有谁还?祈求缓期二三年,彼夫不还再开斩!”县官觉得字字有力,句句在理,只得改判缓期三年执行。

  一年半后,古光回来了,案情大白。县官释放了胡良,重打古光一百大板,并令他赔偿胡家一切损失。

  三、最有逻辑性的讼词

  清朝冯直讼师的讼词可谓无厘头。

  有位女子丈夫病死,回娘家小住期间与一邻居青年有了感情。但是两人难以成婚,因为她不可能离开婆家。

  在民间,男人的妻子亡故称为鳏夫,女人的丈夫亡故称为寡妇或孀妇。冯师爷写出了一篇无厘头的讼词:为保全名节事:孀妇无子,翁鳏不老,叔壮未娶。顺之则乱,逆之则恶,老爷做主。

  用现代文字来表达,大意是这样的:为请求保持名节一事:小女子年少出嫁,不久丧夫,亡夫没有留下一男半女。最要命的是公公死了妻子,是个不老的光棍汉,小叔子也是年轻力壮,尚未娶妻。小女子觉得,倘若事事顺从他们,就可能乱伦;如果稍有违背,就是对公公不孝,对小叔子不敬。如何保全名节,请县太爷做主。

  县官大笔一挥,批准小女子回到娘家去,小女子不久再婚。

  四、最具反驳力的讼词

 

  黄秉书的讼词令人难以想象。李将军弹劾知县在朝贺时有失仪态,巡抚推荐失察也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黄秉书的讼词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参列前班,岂敢后顾”。

  黄秉书讼师是这样分析的:李将军职位高自然在前,县官职位低当然在后,李将军既然看到身后的县官对皇上不敬,这只能说明他也转身回头,对皇上也是大不敬。李将军因此被革职查办。

  五、最掩耳盗铃的讼词

  陈宇的讼词真可谓滑稽无比,让人贻笑大方。

  张家的老父亲吊死在了王家的大门上。王某早晨开门后,发现张家老父亲的尸体,十分害怕,就去向陈宇讼师求救,陈宇讼师挥笔写下讼词,其中点睛之笔是:“高门八尺无凳,老翁焉能独缢?夜雨天明方停,双靴何以无泥?”作为“律师”,陈宇的讼词看起来很有道理,但仔细想来,谁会傻到把受害人吊死在门上还留着凳子,鞋子上有没有泥巴在这样的条件下,根本不能作为认定嫌犯的证据。

  更可笑的是,糊涂的县官凭借这一“强词夺理”的讼词竟公然断定张家是“移尸图害”,仅判王家赔了棺材了事。

  六、最冒风险的讼词

  李光泉的讼词可谓是最冒风险的。

  杭州知府派到江北的运盐船被扣押,因为江南江北食盐分卖。

  幕僚李光泉坦诚相告:“要解决此事,势必通天,万一怪罪下来,非同小可。个中风险甚大,不知大人能否担待?”

  杭州知府说:“为民请命是我本分,只要有理有利有节,再大的风险,我也敢担待。”

  李光泉的讼词是这样的:

  “列国纷争,尚且移民移粟;大清一统,何分江北江南。”

  这份奏折由杭州知府上达朝廷后,皇帝觉得自己应该做个统一的大清朝的主子。于是就将奏折批给户部,户部下令取消了旧规。从此,食盐就可南北调运,这次纠纷也就顺理成章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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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皓白